看板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舉人:Hsins 被檢舉人:MOONY135 看板板名:Soft_Job 檢舉類別: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檢舉訴求: (1) 有使用者於看板推文中,自承帳號或有 移轉之情事,違反站規第四點 (2) 按照流程須向板主檢舉後,由板主向組 務申請共用帳號查詢;板主未盡溝通管理之 職,反將皮球踢向帳號部草草了事 (3) 板主應將該檢舉案如實上承至小組組務 看板,或由小組長直接申請並通告違規使用 者 檢舉內容: 批踢踢實業坊因應學術網路規範,於站規中 第四點「使用者帳號、密碼及安全」中規定 : 在本站完成註冊後,您將會有一組帳號以及 密碼。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是您的 責任;使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 ,您將負完全的責任。同時帳號不得移轉、 出借,或與他人共用。 --- 本人於 Soft_Job 看板中,發現有以下情事 違反該則規定: (1) 使用者 layer0930 曾在 THU-HIS97 看 板中於 2008 年發表文章 #194nE-N7 (2) 該使用者目前的暱稱,仍與該篇文章相 同,為「皇室御漬梨子醬」,可知帳號並未 有逾期未登入而經系統刪除後重新被人註冊 使用 (3) 該使用者於 2024 年,在 Soft_Job 看 板文章 #1bWJIqpt中的推文,被指稱為該篇 文章作者時,推文表示: 「呵呵,你確定那是我?」 「希望你不要騷擾錯人」 「之前有跟我聯絡過的也知道我不是他」 綜合上述 (1) , (2) 與 (3) 合理推測該使 用者帳號,可能已經假手他人,並非為原來 的使用者持有,違反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第四 點。 --- 根據檢舉流程,本人於 2024/01/07 發送站 內信通告與 Soft_Job 三位版主,並且於信 中表示: 「被檢舉人行為違反站規而非看板規則,但 根據批踢踢群組、小組與帳號部規範,共用 帳號檢舉需經檢舉後由板主送交組務看板查 詢。」 次日 2024/01/08 版主 MOONY135 回信告知 : 「你要去賬號部檢舉」 同日 2024/01/08 本人回信告知檢舉流程, 並提供其他看板與組務的相關檢舉案受理情 況作為範例,至今日 2024/01/17 未有其餘 站內信告知檢舉案進度,也未見任何一名版 主至小組組務提出共用帳號查詢一事,遂發 文檢舉。 以上為檢舉內容,作為溝通文件的站內信將 轉貼並附註於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41.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05469071.A.B07.html
Hsins: 都過兩個多月了,小組長有後續嗎? 04/04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