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板主對本案之說明: 1.違規文章已收錄至精華區,詳見z-18-5-3-27-5 2.節錄該新聞最後二段  『貼文很快引起網友熱議,新營警分局也針對此進行調查,後續聲明表示, 貼文中提到的2名警員都是未婚且單身,且雙雙否認貼文內容,男警員更強調 該貼文是遭人冒名杜撰,目前已截圖存證,不排除提出告訴。 新營警分局強調,調查證實貼文內容並非事實,查無該2名員警有該貼文所指的違 反警紀規定等相關實據,「針對該則不實貼文詆毀新營分局警察機關形象,新營分局 將對該行為人依法究辦」。』 3.本案違反之板規全文如下: (二)本板討論核心係為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 待遇、經驗交流及情報交換。無關本板討 論內容的文章初犯刪文警告,再犯禁言10 日,累犯則前一次禁言日數+5日。 註1:軍人、教師、勞工(含國營)之新聞或 政策法規討論,內容顯與公務員無關者, 請至其他相關看板張貼討論。約聘僱則視 個別情況由板主認定。 註2:國家考試部分,除考試合格後徵詢分 發相關事宜外,其他問題請去國考板洽詢。 註3:民眾去政府機關辦理業務有任何問題 或不滿,請去該機關陳情申訴。 4.本案判決理由已於置底公告說明: 『本板討論核心係為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待遇、經驗交流及情報交換 所貼新聞內容僅為公務員私事,且僅為捕風捉影, 顯與本板無強相關,依板規一(二)處理,cjol二犯禁言10日 另依板規八(一)刪除違規推文』 5.新聞內容已提到機關與當事人均否認爆料內容為真, 因此就新聞內容難認與PublicServan板板旨有高度相關, 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待遇?無 經驗交流?無 情報交換?無 所以這種捕風捉影的新聞,本人實難認定適合張貼於PublicServan板,故以違規論處 以上為板主就本案之說明,供小組長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5.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35226878.A.C55.html
R3210: 這版主水桶沒在附理由的 搞到沒幾個人想發言 也是不簡單 01/06 18:30
cjol: 去看看低卡吧,公務員版不需要板工管太多一樣能運作,請勿亂 01/09 21:52
cjol: 刷存在板造成使用者的困擾 01/0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