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tomisan: 抱歉 補個圖06/26 17:48
※ 編輯: Satomisan (114.136.210.157 臺灣), 06/26/2025 17:49:09
※ 編輯: Satomisan (114.136.210.157 臺灣), 06/26/2025 17:49:45
推 pannn: 結果是這樣抓的@@… 沒關係我也87分像XD06/26 17:51
→ Satomisan: 手機版 文章代碼一直跑掉06/26 18:04
→ pannn: Doooood也是不是跑步哥@@06/26 18:38
推 BIA: 亂七八糟的版主 06/27 12:02
推 pannn: 我在發言的時候還特別用WiFi固定位置@@…方便版主追查。 06/27 18:48
推 kenzoro: 不知道在搞什麼 水桶公告文章內一片空白 沒有任何ip等判 06/27 20:28
→ kenzoro: 決事證 就能直接判 說誰分身誰就分身 真的傻眼 06/27 20:28
→ kenzoro: 很難相信他是一個有公正立場 適合當版主的人 06/27 20:29
→ kenzoro: 我看這邊的版規 好像是寄信版主滿72小時 就可以受理申訴 06/27 20:29
→ kenzoro: 他也裝死快72小時了 等等我也會上來申訴 06/27 20:29
→ kenzoro: 而且他自己還有個版規 說要在公告內7天內申訴不然等同接 06/27 20:29
→ kenzoro: 受 06/27 20:29
→ kenzoro: 但我申訴還要等他擺爛72小時 再等這邊撥空處理案件 都不 06/27 20:29
→ kenzoro: 知道到什麼時候了 有些這類規定互卡也是蠻瞎的 06/27 20:29
推 pannn: tech_job本來就立場複雜,有幾個嘴跑步/me 的是達達的「天 06/27 21:07
→ pannn: 然員工」…畢竟有領公司薪水。很難去判定真人立場。 06/27 21:07
→ Satomisan: 原來不只有我被亂桶@@ 06/27 21:37
推 pannn: 記得…要附溝通「證01」 06/29 18:40
※ 編輯: Satomisan (119.14.193.175 臺灣), 06/30/2025 13:21:02
推 pannn: DooooooD是蠻有名的老帳號了@@ 06/30 13:26
→ Satomisan: 已與skyjazz溝通過 無法附上證01(被桶原文) 07/09 21:27
→ Satomisan: 補充說明 截至今日7/9 AreLies仍未回覆 07/09 22:40
※ 編輯: Satomisan (119.14.193.175 臺灣), 07/09/2025 23:32:49
※ 編輯: Satomisan (119.14.193.175 臺灣), 07/09/2025 23:34:35
→ D600dust: 他說過了 你講的話題跟跑步哥一樣 就可以視為跑步哥 07/14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