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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DE0o1T (L_LifeJob) (三) 申訴相關 1.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若被刪文,請向板主申請提供)。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記錄(站內信或熱線水球記錄)。 2.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不予受理。 4. 申訴相關證據,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 [01]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原文) [02]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公告) [03]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信件) 01為原文02為處分公告,之後為溝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不予受理。 若仍欲申訴, 請依小組規重新備齊申訴相關證據並於小組規定不受理案件期限前提出。 如因於看板被水桶而無法轉錄看板公告, 可先將文章轉寄至自己的站內信箱, 再轉錄至組務板。 ※ 引述《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之銘言: : 申訴人:Satomisan : 被申訴人:AreLies : 看板板名:Tech_Job : 判決內容: : #1eMuv9sm : 申訴訴求: : 解除水桶 : 申訴理由: : 水桶原因寫 跑步 : 因此我猜測應該是被當成跑步哥分身 : 完全不知道為何被當成最近鬧很兇的跑步哥 : 且由於發信詢問原因超過24小時未回 : 希望來這裡當事人可以看到 : 我完全可以提供我的身分證.健保卡等可以證明身分的證件 甚至要現實見面也可以 : 再說一次 我絕對不是啥跑步哥 : 只是一個討厭霸凌文化公司的底層青年而已 : 麻煩了 謝謝 -- 癡人俗客品庸茶,爭似蠹魚逐字爬; 懶寫殘章堪入畫,橫傾墨海拓詩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12.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51900334.A.2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