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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民114.08.10 【裁判案由】 D600Dust 申訴 Tech_Job 板主 AreLies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D600Dust 不服時任 Tech_Job 板主 AreLies 水桶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eTDp9pM#1eWwq3tO 併案辦理。 二、 援引案件發生時 Tech_Job 板規 #1eQ7R6Rc (Tech_Job)四、推發文規範 ‧ 禁止人身攻擊、引戰、地圖砲、貶抑他人 ‧ 無證據禁止指控他人為特定公司公關及網軍 ‧ 禁止手動置底、洗版、鬧版、無意義推文 ‧ 禁止政治類別之謾罵及用詞 ‧ 禁討論如何逼退員工 ‧ 禁貼有毒連結、盜帳號連結 ‧ 禁竄改/刪除他人推文 ‧ 禁止回覆公告文 違反板規者依情節輕重退文或水桶十五日起 違反政治類別等加重處分 判決說明: 1. 申訴人不服時任 Tech_Job 板主 AreLies 退文水桶判決。 檢視申訴人被板主判定違規之文章, 確實有大量挑釁、引戰言論及回覆公告文, 雖時任板主於看板之多重帳號違規行為處置並不妥當, 但這不構成申訴人可於看板行挑釁引戰、回覆公告文等違反板規行為的理由; 如不服板主判決, 可依小組規定向板主溝通後備齊證據於小組板提出申訴, 時任板主於本案之裁量並無不當, 裁定申訴案駁回。 2.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 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時任板主訂定之板規與處置方式確有不當, 然對板主裁量有疑義者已至小組板申訴並由群組宣判結案; 兩位群組長目前也正在調整生活娛樂館之多重帳號處置臨時辦法, 經查現任板主也未繼續運作有問題之板規, 後續群組會再跟進看板板規之制定與運作狀況。 -- 哈利波特一聲暴喝,二話不說唰唰唰連進三招,杖法凌厲陰狠... 佛地魔讚了一聲:好俊的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98.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54838466.A.C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