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intyre (0+9+1+9+2+7+1+1+8+1)》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不服insurance版 wangseja之水桶判決
: 時間: Thu Jul 16 00:24: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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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寄信給板主兩個版主都不回,就不能申訴不處理,這是什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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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信給GeminiMan也不回應,是要擺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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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cintyre (0+9+1+9+2+7+1+1+8+1)》之銘言:
: : 申訴人:mcintyre
: : 被申訴人:wangseja
: : 看板板名:Insurance
: : 判決內容:水桶30天
: :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6534092.A.6BC.html
: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分
: : 申訴理由:wangseja任意誤用版規,影響言論自由
: : 說明:
: : 1.溝通信件已說明推文個人實際經歷何來偏離主題
: : 2.推文有指名道姓說是哪個ID嗎?
: : 似乎以為就是自己而水桶申訴人,且何來爭執之處?
: : 3.公告之說明更與水桶原因無關,欲加之罪何患無窮!
: : 4.同時站內信另一板主,信件已讀但卻無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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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5.2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36977456.A.562.html
: → chingfen: 記信給板主後要備份,這樣板主不回信時才有信件可證明 07/16 09:18
: → chingfen: 你有嘗試和板主溝通。 07/16 09:18
: → chingfen: 除了信件證明,其他人沒法知道你跟板主到底有沒有溝通。 07/16 09:20
: → chingfen: 如果其他人在板主沒回信的情況下還能備齊申訴程序文件 07/16 09:25
: → chingfen: 但你卻不行,那就不是制度的問題了。 07/16 09:25
: → mcintyre: 那怎麼不請板主出來說明是否有收到我的信而沒回 07/16 11:10
: → mcintyre: 如果兩個板主敢出來說沒有的話.... 07/16 11:11
: → mcintyre: 其次群組長自己也沒回信~~這代表什麼? 07/16 11:12
: → chingfen: 不代表什麼。要不要回信是個人權利和自由。 07/16 11:24
: → chingfen: 申訴規定裡沒要求版主(有義務)要替你證明有寄溝通信 07/16 11:26
: → chingfen: 你想申訴就自行再次寄信並自行備份。 07/16 11:27
: → chingfen: 對板主的判決不服,Ptt已經提供你申訴的權利和管道 07/16 11:28
: → chingfen: 不想照規矩而導致申訴程序進行不了,請自行負責。 07/16 11:30
: → mcintyre: 依照組務板規針對申訴部分可以不回信? 07/16 17:56
: → mcintyre: 申訴規定裡沒說不能向版主詢問證明是否有寄溝通信 07/16 17:57
: → mcintyre: 講好聽就是所謂的"按照"規定走,講難聽就是不想多事啊 07/16 17:59
: → chingfen: ^^^^^^^^^^^^^^^^^^^^^ 07/16 18:26
: → chingfen: 所以咧?板主不想回信你也管不了啊。 07/16 18:27
: → chingfen: 不想再寄信補足溝通證明文件,那也一樣是「不想多事」。 07/16 18:28
: → chingfen: 反正我是路人甲,只是提醒你程序,要不要做隨你 07/16 18:29
: → chingfen: 缺乏溝通證明文件,又不想「多事」自行補足,就別怪小組 07/16 18:30
: → chingfen: 不受理你的申訴。 07/16 18:30
: → chingfen: 板主回不回信都可申訴,但使用者得自行備份溝通信件 07/16 18:33
: → chingfen: Ptt寄信本來就有備份功能,請善加利用。 07/16 18:35
: → chingfen: 板主沒有義務要幫使用者備份信件。 07/16 18:35
: → chingfen: 至於回不回信純屬板主個人行為,不予置評。 07/16 18:36
: 推 GeminiMan: 板主 wangseja 告知仍有證據 (溝通信件) 未附,需補齊 07/17 22:36
: → GeminiMan: 始能作出判決。 07/17 22:37
: → mcintyre: 申訴案是否可以進行是小組長的權限還是版主? 07/18 00:29
: → mcintyre: 溝通信件內文有規定格式嗎?對於公告當日就已經回文(信) 07/18 00:30
: → mcintyre: 但截至目前都沒有任何回覆,是誰的問題? 07/18 00:30
: 推 GeminiMan: 已請板主 wangseja 至組務板說明。 07/20 16:38
煩勞群組長百忙之中來信,尚請見諒。
首先,本案懲處方式同保險板上公告所述,查mcintyre於文章(https://goo.gl/i97amc)
推文中,指稱「若要說某W我只能說他就也只能在某版逞威風啊」(推文處)
經與推文參與鄉民beriaura洽詢(客觀第3人),非僅個人主觀認為所指
為本人(即某板=Insurance板 某w=wangseja),如認有必要,可另去函向beriaura
確認,「或」由mcintyre本人明確將「某板某w為何人?」所指何人做說明,併同
將前後文中之「→ beriaura: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你忘記了嗎?」
所稱之「管理學會的文章」所在之板面,應由mcintyre一併明確指出。
次按板規2,「文章或推文請勿偏離主旨或是個人間的爭執」,如某板某w為本人wangseja
,推文即屬與本人(個人)過去水桶之不快(爭執)所延伸之怨言;縱某板某w非本人,
推文亦「完全」偏離該文討主旨([討論] 既往症詢問 <-- 主題要旨 ),即屬非討論此
主題所為之非必要批判字眼。
再按板規5尚有規定「禁止攻擊性或歧視性字句... 挑釁、引戰、侮辱、謾罵...。」
其使用之字眼「拿那邊文章給某國立法律系教授看過都說亂扯」,難認非對於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之歧視,兩相權衡擇板規2,實屬輕罰,
結論:
本案本人維持原判決,如認不妥交付群組長之裁決。其餘所提之申訴案細節,亦已一併
去信由群組長審視,如有未盡事宜請不吝指教,定當再盡詳細之解說。
保險板板工 wangseja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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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145.45.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37384095.A.9D4.html
※ 編輯: wangseja (42.145.45.179), 07/20/2015 18: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