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判字號】 D0062 【裁判日期】 民107.02.10 【裁判案由】 jfying 檢舉 give 板主 Album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jfying 檢舉板主 Album 怠職,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板主 Album 記予警告一次; 待知會板主,與獲得群組長同意後,由小組接管 give 板,期限暫定為一週, 若有需要則會視情況延長接管時間或申請看板唯讀。 ─────────────────────────────────────── 說 明 一、 依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QSTAYNH 辦理。 二、 使用者檢舉 Album 板主未依看板板規、站規對站方所公告之違規行為文章進行處分, 而僅以刪除文章處理,很多使用者於公告中推文提醒或站內信溝通後也未見回應或改善, 此部份小組查證屬實。 除了使用者溝通未予回覆外, 經小組通知,期限內未見 Album 板主前來組務板說明; 而在期限內與在小組進行宣判前,經查 Album 板主持續有上站行為, 也未見其進行板務處理或處分修正。 上述行為已明顯為板主失職, 故依人生規劃局組規第21條記予板主 Album 警告一次。 三、 依據小組公告#1QP49Ml7, -- 小組自本公告發布時間起將對有相關交易行為之看板觀察七日, 若七日後板務仍未處理或處理成效不彰, 小組將依群組規定申請對該看板進行接管,以進行後續板務處置。 -- 本考量 Album 板主可能因個人因素繁忙而無法長時間上站管理看板, 使得板務處理進度緩慢,因此小組也對 give 板之板務處理進度寬鬆認定; 但這段時間內未見 Album 板主向小組申請協助管理看板, 也確實有板務處理怠慢、不遵照看板板規與站規,致使上述失職行為發生。 故小組在此篇宣判後, 將知會板主,與向群組申請緊急接管 give 板, 經群組長同意後於 give 板公告緊急接管生效,期限暫定為一週, 視板務運作情況得延長接管時間或申請看板唯讀。 -- 一覺遊仙好夢,任它竹冷松寒, 軒轅事,古今談,風流河山。 沉醉負白首,舒懷成大觀, 醒,亦在人間;夢,亦在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08.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518239700.A.B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