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etree: 由該文之截圖後來該使用者對本人第一次連續噓文之行為 02/23 23:49
→ fatetree: 以 "都成年人了還有這種行為 我也搞不懂" 02/23 23:49
→ fatetree: 帶出 "找情緒有問題的人來耍流氓只會顯得自己的格調有 02/23 23:49
→ fatetree: 夠低" 02/23 23:49
→ fatetree: 再次使用耍流氓形容本人之行為 02/23 23:49
→ fatetree: 所以可得而知第一次耍流氓後面接的不要臉也是指本人 02/23 23:49
→ fatetree: 退一步而言就算不是針對本人之行為謾罵 02/23 23:49
→ fatetree: 且本人引用之板規後段亦有規定不得對特定族群進行嘲諷 02/23 23:49
→ fatetree: 亦是觸犯了版規的規定 02/23 23:49
→ fatetree: 希望小組判決相關庭上再次審視這次的判決 02/23 23:49
推 fatetree: 本來是用回文的方式 結果編輯完文章才發現不能回附 02/23 23:57
推 fatetree: 我第一篇的判決就算他不是犯了A罪可是他也犯了B罪 02/24 00:00
推 fatetree: 而且由於當初的程序緩慢是我寄信給版主才回復不合格的 02/24 00:01
推 fatetree: 如今要再檢舉早已過了30天的規定 02/24 00:02
推 fatetree: 除非這個版還有除斥期間的相關規定可是爬文之後沒發現 02/24 00:03
推 fatetree: 忽然想到30天的規定是指我對國考版版主的信件來說的吧 02/24 00:24
推 fatetree: 而不是從該名使用者謾罵開始的吧 那我知道怎麼用了 02/24 00:26
推 alees: 小組長,該看板使用者是有違反板規之情由,我盡快處理。 02/26 06:52
推 fatetree: 既然版主覺得沒違規那何把公告文刪掉反正也沒兩樣 03/01 20:24
推 fatetree: 版主的認定下他就是沒違反版規那就不需要那個公告了阿 03/01 20:26
推 fatetree: 版主在26號說他有違反 最後判決又說沒違反搞得我好亂 03/01 21:49
推 fatetree: 結果到改判無違反版規的檢舉第一案都過了三天了 03/03 10:15
推 fatetree: 還是沒針對組務判說請說明第二案還是沒提出緣由 03/03 10:17
推 fatetree: 版規都寫得一清二楚了判決判了就是判了不會更改 03/03 21:17
推 fatetree: 我只是在做垂死掙扎而已 版主也跟我瞎起鬨了喔 = = 03/03 21:18
推 fatetree: 組務這邊就是第二案覺得有嫌疑請版主出來解釋 03/03 21:19
推 fatetree: 版主這樣的回復跟回給我的信件說是云云還不是一樣 03/03 21:20
推 fatetree: 而且版主的判決還是搞錯拿第三案的來回應第二案的 03/03 21:25
推 fatetree: 本人就是看了組務對第二案的判決才覺得可以上訴第三案的 03/03 21:51
推 fatetree: 按照組務的判決顯然跟版主的認知有出入 03/03 21:55
推 fatetree: 綜觀該版主的判決之反反覆覆甚至與組務矛盾之處 03/03 22:01
→ fatetree: 可看出該版主對該名使用者執行版規之消極 03/03 22:01
→ fatetree: (這說法已經打在本人上訴的第三案裡) 03/03 22:01
→ fatetree: 只是為了做個總結 才又再提一次 03/0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