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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me (烏龍奶)》之銘言: : 請板主 finhisky 再協助回覆以下問題,謝謝。 : 依 #1c7FYeLV (L_LifePlan) 回信,板主認定有兩篇違規, : 而初步調閱紀錄,申訴人共有兩篇文章 : 第一篇是 04.12 06:08:15 發文 : 第二篇是 04.13 06:02:24 發文 : 其中第一篇從發文到被退文,共經過五次編輯紀錄,#1c7XR3-7 (L_LifePlan): #1c7XR60n (L_LifePlan)#1c7XR99a (L_LifePlan): #1c7XRCWf (L_LifePlan)#1c7XRG5r (L_LifePlan) : 由編輯記錄可知,04/13/2024 07:15:41 : 才於申訴人編輯的文章出現,可以站內信並提供推薦碼的資訊。 : 依當時的板規 #1c7H7HM9 (L_LifePlan) : 「1-10 推薦碼(包含分享碼、組隊碼等類似的碼,但不包含連結) : 3.發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張貼推薦碼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薦碼, : 且發文者須於發文後12小時,始得推文推薦碼或徵求推薦碼。 」 : 提問如下: : 1. : 第一篇文章中,已經超過文章發表12小時, : 申訴人才於「文章」編輯補充推薦碼相關資訊。 :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板規?因板規提到「始得推文」。 : 板主認定違規的原因是因為申訴人不是以推文而是以文章編輯提供, : 還是有其他原因 (例如沒注意到時間差,已經過12小時了) 依當時之板規1-10,"推薦碼僅開放推文" 禁止在文章中徵求或分享推薦碼 所以即使發文後超過12小時,仍然禁止在文章中徵求或分享推薦碼,只能推文 當時認定違規原因是因為,申訴人文章中出現推薦碼相關資訊(發文後編輯補充) 沒有其他原因 : 2. : 承上, : 若板主第一篇文章有違反板規,維持上篇 #1c7LSTM8 (L_LifePlan) 板主判決, : 請無需回答此題。 : 若認為第一篇文章,沒有違規,也請提供改判後的處分。 : 若板主有需要補充的地方,也請提出,謝謝。 : 本文於文章發出後,轉寄給板主 finhisk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1.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713266114.A.DBD.html
ruye: 原來的板規只有"徵求",沒有之後版本或板主現在說的"徵求或 04/16 20:33
ruye: 分享"。 04/16 20:33
ruye: 12號早上到13號早上,即第一次發文到第二次發文的 04/16 20:39
ruye: 一天之間,我看了至少6次關於推薦碼的板規1-10,我認為提到 04/16 20:39
ruye: 推薦碼的部分也不等於張貼推薦碼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薦碼。 04/16 20:39
ruye: 所以我有跟仲裁者說到:板規公告已經修到人事全非,我能怎 04/16 20:40
ruye: 麼辦? 04/16 20:40
ruye: 另外,板主認定只能在推文,這在一般網路論壇禮儀與網路論 04/16 20:47
ruye: 壇文章編輯上,PTT中還有的這種特殊規範,是否會讓外來的使 04/16 20:48
ruye: 用者更有格格不入之感? 04/16 20:48
ruye: 我是自我流放、離開PTT近6年後(這故事以後有機會再說),至2 04/16 20:48
ruye: 023年才回到PTT。 04/16 20:48
ruye: 我的感受應該是 04/18 20:08
ruye: 原處分:水桶 2年+ 退文 2篇 04/18 20:09
ruye: 與板主書信來往後的減輕處分:水桶 1年+ 退文 2篇 04/18 20:10
ruye: 找組長申訴處理後的減輕處分:水桶 1年+ 退文 1篇 04/18 20:11
ruye: 感謝jasome組長審理公正、兼顧情理、疏通兩造 04/18 20:11
ruye: 感謝finhisky板主知情達理、法外開恩、手下留情 04/18 20:11
ruye: 結論雖都是我的錯,但小的已經對此最終結果感激涕零 04/18 20:15
ruye: 造成finhisky板主的困擾與不便,小的再次對finhisky板主道歉 04/18 20:15
ruye: 而且看的到板規修訂後的版本 小的已得償宿願 04/18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