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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判決之前,有幾點需要板主釋疑,有幾點則需要公開說明。 使用者 hateOnas 於他公開板發表對板主 rocfrank 所管轄看板之想法, 板主 rocfrank 於他公開板對使用者 hateOnas 進行陳述, 如上之行為皆不影響本次判決之進行; 然而雙方之言行是否適當,是否合於使用者眾對板主之期待, 亦不妄加猜測或評論,唯希望雙方能就發生於本組內之客觀事實進行上訴。 本次判決會分為兩部分說明,其一是板主群的多次判決的部分, 其二則是針對使用者 hateOnas 之懲處是否適當。 因此如下幾點需要請板主至板上回覆。 1.板主 rocfrank 於 #1IJKVg-Y (L_PTTAvenue) 說明:
rocfrank:我一直都是用同一個理由判決的 Kay731板主以和為貴而改判10/02 02:57
rocfrank:道歉 都不能讓她滿意 與其如此 不如回歸本人審理 一切交10/02 02:58
rocfrank:給組務公正的裁決吧!10/02 02:59
又於 #1IINX2Kd (L_PTTAvenue) 說明: 「改判案是由本人委託 Kay731 代發 ...」 因此請板主對此點提出解釋,中間兩次更改之判決, 究竟是板主 Kay731 之意見,或是板主 rocfrank 之意見? 2.承上,若改判皆為板主 rocfrank 之意見, 則請板主 rocfrank 說明改判三次之理由; 若改判為板主 Kay731 之意見,則請板主 Kay731 說明改判之理由, 並請兩位板主說明最終判決(水桶六個月)之考量。 3.經查 CCRomance板規常有修正,目前板規三-1為, 1. 故意以板主言論做剪輯編排來斷章取義達誤導視聽者、或公幹本板全體板友 之發文。 當時判處水桶六個月之板規為, 1. 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達誤導視聽、或公幹本板全體板友或板名之發文。 以上違者刪文或劣退,並判處水桶三個月~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兩位板主上任後因認定過去懲處並無道理,而積極解除水桶, 因此若以同樣標準,板規三-1經修正後,請說明該行為是否仍需懲處。 -- PTTAvenue 實習小組長 cleanw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6
antibonding :第一次改判公告文底下,版主是這樣說的「新板規上了 10/15 18:43
antibonding :了以後 這個警告也不會算 一切從頭來」 10/15 18:43
antibonding :^^多了一個「了」 10/15 18:44
hateOnas :不太懂 兩位板主上任後因...而 10/15 19:23
hateOnas :但3-1其實是改成適用本案了 拿修正後的來說明是不是 10/15 19:28
hateOnas :仍需懲處 這有點射箭畫靶的疑慮 可否請小組長釋疑 10/15 19:30
此為了解板主之決策過程而提之問題,旨在了解判決之情形與狀況, 並不能就該問題推論懲處是否適當。
hateOnas :如果板主說仍需懲處 那我不就是被後設的板規給處罰? 10/15 19:32
antibonding :小組長是要找誤判的可能嗎?!那有誤判要改判三次的 10/15 20:18
antibonding :,不管是依據哪一個版規,改判了三次,無視使用者權 10/15 20:19
antibonding :利是事實吧。 10/15 20:19
節錄上文說明,當可回應閣下之困惑: 本次判決會分為兩部分說明,其一是板主群的多次判決的部分, 其二則是針對使用者 hateOnas 之懲處是否適當。
antibonding :而且小組裡不是也有牽扯到此案件的判決了 #1IImXH_8 10/15 20:21
antibonding :板主是在#1IImXH_8出來之後,就又再改判一次,現在再 10/15 20:41
antibonding :反過來看板規依據在哪裡是不是有點太晚了?! 10/15 20:42
節錄閣下所提判決之部分說明,當可回應閣下之困惑: 此外使用者 hateOnas 之權益, 既已未於 CCRomance板受到損失,爭點一之部分便不再贅述; 上述問題之目的皆係為了解板主判決之過程與想法, 因本案複雜度較高,若不了解過程而逕自做出判決, 對於任何一方恐有不公之情形。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6 (10/15 21:11)
rocfrank :晚點回應 10/15 23:56
rocfrank: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1/13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