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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認為這件事分做兩個層面 1.使用者發文違規之後,在版主處分之前修改文章是否免責? 2.板主是該直接處分使用者,或是提醒後不理才處分使用者? 第一點 組務認為除非定義明確 不然在版主發現或是他人檢舉之前修改 應不予處分 但是版主看的到過往修改紀錄 若板規認定此行為不能免責,則可以處分 差別即在於是否寫明 第二點 板主就職責上對違規者直接給予處分並無不妥 但柔性一點的作法是先推文(或其他方式)提醒發文者修改 若得不到回應才給予處分 此案檢舉人認為該發文使用者因其身分特殊 版主恐先告知其檢舉內容好讓他修改成合乎板規之內容 檢舉人所謂的「合理推斷」實無任何有利證據佐證 在此情況下,組務無法對此行為做出任何處分 當然 組務也無從得知板主是否洩漏檢舉內容給予違規者 但就組務立場來說,只要板主行為一致 在合理範圍下不因不同ID給予不同之作為即可 本案證據不足,不予處分 ※ 引述《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之銘言: : 檢舉人:VVVV55555 : 被檢舉人:goalntuas : 看板板名:SportLottery : 檢舉內容: : 1. : 針對明顯違反板規內容,板主不處理。 : 違規文章代碼: : #1Ssu-sjE (SportLottery) : 違規內容: : ※巨人場: : 威剛開巨人場中就是爛...不要不信邪XD : 這場威剛我推巧虎+1.5(賠率比國際盤好) : 玩國際盤的我建議買巧虎2.5大(賠率比威剛好) : 違規項目: : 2-4暗 黑:出現地下或國外賭盤的名稱、術語、連結、投資報酬、加入方法等。 : 尤其是投資報酬這個項目。 : 之前同個板主的判例#1SgWOMpx (SportLottery)有提到術語就用這條桶了,這文已經直接 : 教人如何投注了,板主卻雙重標準。 : 請小組長協助判定此文是否違反板規。 : 2. : 板主將檢舉違規事項,告知違規人被檢舉需修改,違規人於當日17:35針對違規字句修改 : ,小組長可看其修改記錄。 : 該違規人於#1St0PPI_ (SportLottery) 此篇文章提到: : 以下是媽祖託夢…如有巧合、純屬虛構: : 老實說夢到這種情境有點不爽~~ : 某人你他媽到底是多想送我進水桶?淦!! : 對我有什麼不爽...有種就明刀明槍來嗆我 : 私底下搞這種小動作,真他媽是個小憋三~ : 以及在我發表的文章#1St1aGSL (SportLottery)與其親友團提到推文提到: : 推 benrun : 這不是背地桶人仔嗎XD 05/15 21:54 : → lotterywin : 樓上媽祖也托夢嗎 05/15 22:00 : 因檢舉信件只有寄給板主,故當事人能夠知道自己被檢舉且修改,合理推斷為板主刻意告 : 知此檢舉內容。 : 3. : 該違規人為該板紅人,板主有私心無法公正處理,板主告知需與另一位板主討論,但是另 : 一個板主上線也不回覆。 : 之前我於板上po的未違反板規的心得文,卻火速不用討論直接水桶,還需要來申訴才有辦 : 法解桶,這個明顯違反板規的卻不處理。 : 以上請小組長裁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10.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creation/M.1558440174.A.D3C.html
VVVV55555: 這樣等於以後板主的朋友違規被檢舉,板 49.159.36.53 05/21 21:37
VVVV55555: 主都可以私信叫他改掉就不算違規了。這 49.159.36.53 05/21 21:37
VVVV55555: 樣叫其他被水桶的人情何以堪。 49.159.36.53 05/21 21:38
除非你可以指證版主真的叫當事人改掉,不然都只限於臆測,我無法做評論
VVVV55555: 而且當日我是13:13檢舉,違規人為是在 49.159.36.53 05/21 21:40
VVVV55555: 17:35修改,四小時的時間,板主故意 49.159.36.53 05/21 21:41
VVVV55555: 拖到違規人改文章,這又怎麼算。 49.159.36.53 05/21 21:41
版主不是回信告訴你他在等t版主回應?何來故意之說 故不故意也是你的猜測阿
VVVV55555: 所以第一點就不是版主發現或他人檢舉 49.159.36.53 05/21 21:46
VVVV55555: 之前修改的定義了 49.159.36.53 05/21 21:46
VVVV55555: 能否請小組長明確指出,這文章如果未經 49.159.36.53 05/21 21:51
VVVV55555: 過修改,是否為違反板規的內容。 49.159.36.53 05/21 21:52
VVVV55555: 因版主不水桶的理由是不認為原文有違規 49.159.36.53 05/21 22:11
就我管版的經驗來說 版主不會24小時都在線上,只要看到的當下是OK,基本上就會放過 舉例來說,有人手機發文沒有選分類,而沒分類是違規的 發文者在期限內補上分類,我認為就可以不算該文章違規 畢竟如果這樣都算違規,我看這篇文章只有砍掉重發一途了 我想依照我舉的例子 很多版主也會推文提醒發文者請補上分類 代表違規文章是有辦法變成合規定的文章 所以如果未經過修改是違規的(我沒看原文,因為你檢舉的是版主不是文章) 但事後修改成合規定的,我認為版主認為無違規是適當的 但就因為你癥結的是版主偷偷告訴發文者 而不是發文者自行發現 我只能說,不論是你或是我都無法得知你猜測的對錯 除非版主來自首或你提出有力證據 不然你一直堅持版主洩漏檢舉內容 似乎對整件事情沒有任何幫助 ※ 編輯: a3225737 (59.127.110.221), 05/21/2019 22:48:11
VVVV55555: 我了解情況小組長所說的,我不再癥結 49.159.36.53 05/22 00:18
VVVV55555: 版主私下行為,小組長你也說,這篇文 49.159.36.53 05/22 00:19
VVVV55555: 章在修改之前,明顯屬於違規文章,那G 49.159.36.53 05/22 00:19
VVVV55555: 版主何以詢問T版主造成當下不處理呢。 49.159.36.53 05/22 00:20
VVVV55555: 那我如果改成不是檢舉版主,而是向小 49.159.36.53 05/22 00:20
VVVV55555: 組檢舉這篇文章需要水桶,是否可行呢 49.159.36.53 05/22 00:21
檢舉這篇需要水桶,我會退回去請版主處理,版主已經做出不處分 等於說你想檢舉的東西實際上是同一件事 ※ 編輯: a3225737 (118.161.3.125), 05/22/2019 17:56:37
VVVV55555: ok 結案 49.159.36.53 05/22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