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VVV55555: 這樣等於以後板主的朋友違規被檢舉,板 49.159.36.53 05/21 21:37
→ VVVV55555: 主都可以私信叫他改掉就不算違規了。這 49.159.36.53 05/21 21:37
→ VVVV55555: 樣叫其他被水桶的人情何以堪。 49.159.36.53 05/21 21:38
除非你可以指證版主真的叫當事人改掉,不然都只限於臆測,我無法做評論
推 VVVV55555: 而且當日我是13:13檢舉,違規人為是在 49.159.36.53 05/21 21:40
→ VVVV55555: 17:35修改,四小時的時間,板主故意 49.159.36.53 05/21 21:41
→ VVVV55555: 拖到違規人改文章,這又怎麼算。 49.159.36.53 05/21 21:41
版主不是回信告訴你他在等t版主回應?何來故意之說
故不故意也是你的猜測阿
推 VVVV55555: 所以第一點就不是版主發現或他人檢舉 49.159.36.53 05/21 21:46
→ VVVV55555: 之前修改的定義了 49.159.36.53 05/21 21:46
推 VVVV55555: 能否請小組長明確指出,這文章如果未經 49.159.36.53 05/21 21:51
→ VVVV55555: 過修改,是否為違反板規的內容。 49.159.36.53 05/21 21:52
→ VVVV55555: 因版主不水桶的理由是不認為原文有違規 49.159.36.53 05/21 22:11
就我管版的經驗來說
版主不會24小時都在線上,只要看到的當下是OK,基本上就會放過
舉例來說,有人手機發文沒有選分類,而沒分類是違規的
發文者在期限內補上分類,我認為就可以不算該文章違規
畢竟如果這樣都算違規,我看這篇文章只有砍掉重發一途了
我想依照我舉的例子
很多版主也會推文提醒發文者請補上分類
代表違規文章是有辦法變成合規定的文章
所以如果未經過修改是違規的(我沒看原文,因為你檢舉的是版主不是文章)
但事後修改成合規定的,我認為版主認為無違規是適當的
但就因為你癥結的是版主偷偷告訴發文者
而不是發文者自行發現
我只能說,不論是你或是我都無法得知你猜測的對錯
除非版主來自首或你提出有力證據
不然你一直堅持版主洩漏檢舉內容
似乎對整件事情沒有任何幫助
※ 編輯: a3225737 (59.127.110.221), 05/21/2019 22:48:11
推 VVVV55555: 我了解情況小組長所說的,我不再癥結 49.159.36.53 05/22 00:18
→ VVVV55555: 版主私下行為,小組長你也說,這篇文 49.159.36.53 05/22 00:19
→ VVVV55555: 章在修改之前,明顯屬於違規文章,那G 49.159.36.53 05/22 00:19
→ VVVV55555: 版主何以詢問T版主造成當下不處理呢。 49.159.36.53 05/22 00:20
→ VVVV55555: 那我如果改成不是檢舉版主,而是向小 49.159.36.53 05/22 00:20
→ VVVV55555: 組檢舉這篇文章需要水桶,是否可行呢 49.159.36.53 05/22 00:21
檢舉這篇需要水桶,我會退回去請版主處理,版主已經做出不處分
等於說你想檢舉的東西實際上是同一件事
※ 編輯: a3225737 (118.161.3.125), 05/22/2019 17:56:37
→ VVVV55555: ok 結案 49.159.36.53 05/22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