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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mo68 (打爆章魚哥)》之銘言: : 看板名稱:Car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V1-xbIe (car) [ptt.cc] [公告] demo68 水桶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4355429.A.4A8.html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截圖如下 : https://imgur.com/joHAFRG 雖然本篇申訴文的對象並非本人,但相關的處置決策實為本人曾與M板主討論過之問題,故 同時提供一下我個人之說明,供小組長決斷 按該位demo68板友提出之意見,顯然他認為值得爭議的有兩點,一是他認為他的心得乃是 事實之分享,而非引戰,故認為板主判決他有違板規之評斷不合理;第二點則是他認為板 主在處理上有時間差,並非馬上處理,此舉有釣魚或是瀆職之嫌 先論第一點,我想該位板友顯然對於「事實」一詞的定義之認知明顯有偏誤 事實指的是客觀的陳述,例如「汽車高速逆向撞擊機車」,此一陳述較屬於事實陳述,其 中的「汽車」、「逆向」、「衝撞」、「機車」皆為可供檢證之真實,而唯一可能有待商 榷之詞語則為「高速」,畢竟速度快慢與否可能需要判斷 而加入了很多個人主觀之評價、用詞的,則不能稱之為事實。該板友之心得中多是個人主 觀的用詞,像甚麼四輪大爺、調皮、重機不懂防衛駕駛,四輪是事實,但加了大爺則不是 ,撞擊是事實,但調皮不是。且這些敘述有些與新聞中內容完全無關,停個紅燈有甚麼好 使用防衛駕駛的? 因此,完全可以看出該板友之心得並非事實敘述,而是他個人的主觀意見 就像對於該位板友在組務板之申訴一事,以我之見解,「demo68板友在組務板提出申訴」 ,這是事實,「demo68那個常發廢文的討戰仔跑去組務板哭哭了,呵呵」,這是個人見解 。而該板友之心得顯然接近後者,而非前者,若要說後者也是事實,而非個人之見解,我 是認為可能混淆了「事實」與「見解」兩者之定義差別 但車板尊重言論自由,並非不能敘述個人意見之處,因此要看的是,這些個人意見在板上 有無實質引起紛爭,產生鬧板之嫌疑? 以我與M板主之觀點,顯然有 日前車板如M板主所述,跑出許多關於汽機車路權爭議及車禍之新聞,以車板的專板性質來 看,對於與其他車種、族群發生之車禍衝突衍生之討論多半火藥味很重,非常容易一言不 合吵架。而以demo68板友個人意見之用詞,顯有刻意扭曲、反諷新聞之事實,無論其用意 為何,此類作為都已經造成推文下方的紛爭,我跟M板主收到在推文吵架相關之檢舉信也非 一封兩封之事,故可見demo68板友之個人意見敘述,已足夠造成板面混亂,且衍生板務處 理上之困擾 且該板友之心得並非幾天一篇,而是在相關爭議產生的同時以近乎每天一篇的高頻率在板 上出現,足可見其行為之刻意。不得不說,以本人與M板主處理板務之觀點,向來對於觸犯 「需主觀認定之板規」者,如板規1-1(鬧板引戰)、板規3(紛爭吵架)、板規9-1(無意義文) 等皆較為寬容,不會輕易給予重罰。坦白說,該板友若是只有一篇,或是一周一篇之類的 爭議性發文,我與M板主可能頂多以1-1,9-1處理,但該demo68板友高頻率、刻意之作為, 且內容之挑釁程度亦符合我與M板主在板規詮釋上對於引戰、鬧板之定義,故以1-1重判並 無疑慮 至於板規應由誰認定之問題,該demo68板友之見解則毫無意義,他認定自己並未違規,然 後質疑板主主觀判他違規。我講得稍微直白一點,板規不由板主判定,難道由他判定嗎? 是故,本人認為多篇違反板規1-1,鬧板、引戰之判決並無問題 其次,該板友認為M板主之處理過程有瀆職、釣魚之嫌疑,甚或違反比例原則之處 我認為以重罰之程度來看,一次違規判罰一次處分,並無不合理之處;車板對於板規1-1的 認定本來便可以累計,如果有人在我跟M板主無暇看板的兩天內可以違規8次,那就是按照 違規8次處分 再者,瀆職一說則更為可笑,板主之工作本來就為維護看板之秩序,但板主的性質並非公 務員,也沒有工作時間的問題,更跟板友的要求之間沒有直接的責任關係,相關規定上更 無明確要求、限制板主應多久處理一次違規、多久發一篇公告,這類的問題在前面幾篇對 於Biker板板主的申訴中,Biker板的板主便有提出過回覆,不再贅述 而我與M板主都有各自之工作、家庭、生活之事,未必有空隨時堅守於板上。且很多相關的 檢舉、板務處理本來就是幾天一次,短則三五天,長則一周兩周,本就無刻意拖延之問題 ,而是慣例上便是如此。我們總不可能每天收到檢舉信、看到違規就發一篇公告文吧? 再講不客氣一點,我們對於違規馬上抓,有人投訴我們針對性高、文字獄,跑來投訴,我 們沒有馬上抓,有人就可以生出另一種詭辯的投訴法,說穿了就是自己怎麼違規其實不重 要,想要自己怎麼樣可以脫罪才是關鍵 故我認為,要以此苛責我們對於他的第一次違規沒立刻抓,導致他後面不斷違規,最後一 次累積到被處分,這樣的歷程要說是我們板主瀆職,說句實在話,那我跟M板主也不知道應 該要如何管理看板了 再說,任何板務行政的處理都需要時間跑程序或是累積,就像交通超速違規的拍照、製單 ,到罰單送達你家之前都會有一段行政時間;按該板友之見解,顯然是等同於認為罰單沒 有隔天寄到他家,導致他不知道那樣超速、那裏有警察拍照,單子應該要隔天送到他家, 這樣他才會知道,否則他會一直超速違規都是我們害的,是我們瀆職。坦白說,以違規者 之身分提出瀆職此一見解,委實可笑,我想也沒有任何一個行政法院會接受這種申訴法 因為板務上對於引戰、挑釁之警告一直都是存在的,就跟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牌一樣,不 能說我們沒有提醒,我們只是沒有每天在那邊拍照抓違規;打個比方,就像你一直在限速 70的地方開超過70,無視警告標語,認為該地以往沒有測速照相,以後也不會有,等到罰 單上門才怪製單、送單之過程太長,跑去檢舉警察瀆職,甚至釣魚之類的,我認為毫無意 義,因為按事實來看,用發文釣魚引戰,害板上吵架、檢舉來檢舉去的,就是該位demo68 板友之作為 此等做法,還好意思回過頭來說板主對他釣魚? 而該板友之舉例更是不倫不類,NBA裁判是領薪水的,要求是他必須當下抓出犯規處理,但 板主之工作與性質皆非如此,故以此類比極為不當,毫無可比性可言 若要以沒有每天處理板務、沒有每天水桶此一立場,判定板主瀆職、有過失,故對該板友 之違規做出的處分應予以減少或取消,按我的立場,我只能說這對我們太過苛求;他們這 些人發廢文只需要三分鐘打30字的心得轉文,而板主要管板還要每天看、花時間解釋為什 麼要處分,以求板眾對判決能信服,才不會整天收到投訴單。但顯而易見的是,違規者與 執法者這樣不成比例的時間投入,任何人想也知道實質上對我們而言是不公平的 畢竟違規的成本那麼低,就像警察出門沒薪水,還要自備手槍跟巡邏車,然後被那些違規 者投訴我們來得太慢,讓他犯了好幾次案才被抓到,之前搶的都應該不算數,這邏輯我想 我不懂 最後講句實在話,身為管理者,很多時候我們都很願意與人為善,板上也有很多前例可循 ;若該demo68板友來信願意客氣商談,表示他可能不知道這樣算是引戰、違反板規,承認 疏失之處,爭取是否能從輕判決之類的,我想一定程度上事情都還好談 但以該板友之立場,顯然是認為自己最大,沒有違規,板規是按他解釋而不是板主解釋, 以各種錯誤之類比與邏輯試圖開脫,顯無半分悔意;站在管理者之立場,我們認為判決無 誤。若該板友還疑問自己過去之違規行為為何沒受處罰,站在我們的立場,如果他希望, 我們會很樂於將之補上 以上解釋,請小組長定奪 : : 四輪大爺又調皮了 : : 重機停等紅燈躺著也中槍 : : 肉包鐵還不懂防衛性駕駛...用生命捍衛路權 : : 肉包鐵安全性被鋁罐車吊打 : 3. : 首先我不認為我心得有違反板規 : 四輪大爺又調皮 ->事實 為什麼不能講? : 肉包鐵還不懂防衛性駕駛...用生命捍衛路權 ->事實 為什麼不能講? : 肉包鐵安全性被鋁罐車吊打 ->事實 為什麼不能講? : ※ 引述《demo68 (打爆章魚哥)》之銘言: : : 四輪大爺又調皮了 : : 重機停等紅燈躺著也中槍 : : 肉包鐵還不懂防衛性駕駛...用生命捍衛路權 : : 肉包鐵安全性被鋁罐車吊打 : https://imgur.com/BhWEgWM :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我的30字心得尚屬憲法保障之內 : 反觀MunezSu板主依自己主觀認定及喜好, 限制我的發言權利 : 版主的官威真的很大 : 一次退4篇文章, : 水桶說7篇違反板規,一篇水桶3個月 : MunezSu本身有瀆職, 釣魚的問題 : 板主本身就像是個裁判 : 還沒看過NBA裁判一秒吹4聲哨音,7聲哨音 : 說看錄影畫面, : 某人剛剛20分鐘, 犯了4次規? 7次規的 : 你MunezSu沒時間那是你的問題(瀆職?), : 你MunezSu沒時間你可以不要當板主 : 7/5的文章 7/10發水桶文, 六天沒處裡板務也好意思說嘴? : 不代表你MunezSu可以用主觀喜好認定去一秒判7次違反板規 : 自刪也可以判水桶3個月, 根本亂判一通 : 另外我從 6/24 開始另外5篇的心得也是差不多 : https://imgur.com/w42OFb3 : MunezSu要馬瀆職要馬釣魚的問題很嚴重 : MunezSu板主認定違反板規有問題 : MunezSu板主水桶退文判決違反比例原則 : 即便是文章有違規的嫌疑 : 因為MunezSu本身有瀆職跟釣魚的嫌疑 : 板規處理也以退文1篇, 水桶3個月為合理 : 以上 請小組長裁示 ------------------------------------------------------------------------------ -- ▍ 飼主是個超級無敵爛人 也不太帶我散步 也不太餵我飼料 /\ 腳又臭 而且腳很臭 ◥◣▂▁ ▁▂◢◤ 最重要的是腳超級臭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7.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594965531.A.FD0.html ※ 編輯: saitou68201 (49.216.107.20 臺灣), 07/17/2020 14: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