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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依照組規 看標題要用[申訴]或[檢舉] 才得以進行下一階段 2. ┌─────────────────────────────────────┐ │ 文章代碼(AID): #1buMMu85 (L_RelaxEnjoy) [ptt.cc] [證01] car 版 MunezSu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09270456.A.20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196 3/01 andy0121 □ [證01] car 版 MunezSu版主 失職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證據不得編輯 請於有效時限內編輯或重發證據相關文章 未修正前 不受理此案 ※ 引述《andy0121 (哇嘎哇嘎)》之銘言: : 看板名稱: : 1. 板主違反站規 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或該板板規之證明(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1SDE7BcZ (car) : #1afENUvz (L_RelaxEnjoy) : 依據第四章第九條 :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 : 板主溝通」,檢舉案駁回。 : 根據證01 : 無回覆。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根據證01 : 2/26詢問版主是否有心管理car版 : 至今(3/1)仍然無回覆 : 3. 板友認為檢舉該板主的說明或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Car版已充滿著各式各樣違規的文章,光是以第一章任何一條的去看,亂版、無意義文、未 : 滿30字文,比比皆是,即便有裁處,也只是刪文,同樣的人不斷地來洗文亂版。 : 也因為這樣某些特定帳號,不斷地在亂car版,但始終看不到適當的處理。 : 在許多文章下都看得到版友反應版主不處理或是car版無版主的類似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7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09275289.A.D4B.html
gogin: 此文章已寄andy0121 03/0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