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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at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 │ 文章代碼(AID): #1c2IT-Us (cat)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711875966.A.7B6.html │ │ 這一篇文 章值 32 Ptt幣 │ └──── ─────────────────────────────────┘ 如下篇附(證3) 2.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如下篇附(證1) 至今未回應 故逕行上訴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首先基於Cat版應是為了家貓福祉 自然不應對目前已有縣市執行法規明令禁止的事節採睜 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甚至還在新一篇的公告中連具名的動保人員都沒有提出 就輕率標 定”放養”與”餵養”的不同 參見下篇附件 新公告(證2) 以下擷取自新聞 北市動保處表示,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的場所應有7歲以上者陪同,違者可處3 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不論民眾的寵物是否會過馬路、會看車輛,只要飼主放任寵物在沒 有人看管的狀態下自行外出,就已違法。 只要有固定餵養事實 就應該負起飼主責任 尤其身為貓版版主更應慎重認定事實 而非如 此提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論點 且該名板友本來就承認已經餵食兩年有餘 故可認定為放養且應負起飼主責任 既然為放 養 那麼批評也是討論的一部分 在這合法公開的地點本人認為並無不妥 且針對這句”一堆這種” 指得是放養又待出事才悔恨交加的民眾 並非針對原PO 板主卻擅自以本人言論當作挑釁甚至貶低 比起客觀公平更多個人臆測跟主見 另外對對方激動並充滿攻擊性地回復卻不構成挑釁事實 如此不公的判決也是令人難以信服 綜合以上 本人於文章對於該放養事件的討論縱然有些激動 卻無任何挑釁意味 無非只是為了貓的福祉與TNR的有效性、環境長遠發展乃至野生動物保育所想罷了 卻被板主認定有挑釁事實 實感遺憾 況且對於現在在部分縣市已是違法事項的批評 阻卻違法事項的言論有何不可? 這樣都能構成挑釁 本人還不知道在這所謂”公平公開、任何人都能自由討論的平台” 還能否遵其旨? 本人不服此次判決 還請組務明察並撤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65.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12325992.A.3AF.html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5/2024 22:07:43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5/2024 22:10:38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5/2024 22:11:29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5/2024 22:48:58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6/2024 01:18:10 ※ 編輯: snowcorra (125.224.65.129 臺灣), 04/06/2024 10:53:21
mickey0223w: 推 又一個受害者被莫名水桶 看申訴成功之後有沒有辦 04/06 23:33
mickey0223w: 法罷免 04/06 23:33
mickey0223w: 感覺貓版版主很容易動用私刑 去桶和自己立場不同的 04/06 23:35
mickey0223w: 版友 只想剩一種聲音 04/06 23:35
mickey0223w: 美其名說不想看版上一直有爭吵爭議 但就只桶她不喜歡 04/06 23:39
mickey0223w: 的那一邊 但有些議題本來就是有爭議還沒共識 連法律 04/06 23:39
mickey0223w: 判決都還都有不同見解 04/06 23:39
sherit: 板主應該要對各立場一視同仁,而且僅限縮放養這個詞彙的使 04/07 01:55
sherit: 用很不合理 04/07 01:55
momvic110456: 抱歉 我不確定板主是否真的有特定的立場 但實在看 04/07 15:19
momvic110456: 不出來她有因其立場影響判決 我查了一下板主去年下 04/07 15:20
momvic110456: 半年上任後水桶文有附上原文連結可回看的 她也桶了 04/07 15:20
momvic110456: hsin123 bigbowl oasisrose nucat 以及我momvic 這 04/07 15:20
momvic110456: 幾位可能會被一樓歸類在與板主立場部分雷同的人 04/07 15:20
momvic110456: s大申訴的這篇該不該桶我無法置喙 但s大被桶的原因 04/07 15:21
momvic110456: 似乎並非單純是她指謫檢舉人放養而已 板主亦有寫出 04/07 15:21
momvic110456: 其下判決的原因 04/07 15:21
momvic110456: 我當初因為一句未用腦就武斷脫口的問句“你是否是 04/07 15:21
momvic110456: 網軍?”而進桶 大概可以推論板主對於一些容易擦槍 04/07 15:21
momvic110456: 走火的挑釁文字會希望能適度規範 不然貓板長久來關 04/07 15:21
momvic110456: 於送養審核的鬆緊 生食熟食 以及TNR前後該如何達到 04/07 15:21
momvic110456: 最大共識等等爭議話題真的是煙硝砲火不斷血流滿地 04/07 15:21
gogin: 請問本文在哪裡 04/07 18:09
snowcorra: 請問本文意思是? 公告的話都在 證0x 中喔 04/07 20:01
snowcorra: 申訴的本篇是這篇 04/07 20:01
snowcorra: 如果是發言的那篇 是這個 #1bz1rYXY (cat) 抱歉人在 04/07 20:21
snowcorra: 外面 需要轉到板上等回去再弄 04/07 20:21
larry8550: 這人申訴的東西根本文不對題 04/07 21:12
gogin: #1c4BfZB1 證3不得編輯 請修正 04/08 09:07
snowcorra: 已修正完畢 請查看 04/08 09:40
gogin: #1c4r169h (L_RelaxEnjoy) 結案 04/08 10:03
snowcorra: 雖然很失望 針對違法行為的批評難道都不能說? 04/08 11:20
snowcorra: 那請問關於版主對放養 餵養標定不認同 又該如何處理 04/08 11:23
snowcorra: ?因為其明顯牴觸法律 04/08 11:23
gogin: 已有解釋了 大概是這樣 04/08 11:27
gogin: 您所說之問題 其實判決有說明喔 04/08 11:27
snowcorra: 不是餵食噢 是長期餵食=違反飼主責任 這是已經明顯 04/08 11:41
snowcorra: 違法的 04/08 11:41
snowcorra: 這個意思是餵養就是算犯法 所以不服從版主定義 04/08 11:42
snowcorra: 如此要如何請她改掉? 04/08 11:42
gogin: 裁決文已經說明了 大概是這樣 04/08 11:45
snowcorra: 所以意思是即使版主違法並做混淆政策也沒關係? 04/08 12:09
vicious666: 想問一下小組,板主的餵養放養內容是只要有憑據就可以 04/08 18:25
vicious666: 稱為餵養,動保法扶人員所告示的餵養定義可以視為憑據 04/08 18:25
vicious666: 之一,這個理解小組認同嗎? 04/08 18:25
vicious666: 餵養更正為放養 04/08 18:27
gogin: 板主已善盡求證義務已達管理板務 既然已交由板主管理板務 04/08 20:21
take86157: https://i.imgur.com/yshYcsF.jpg 04/08 20:21
gogin: 有板主定義說明是可以認同的 不然大家都一種解釋 04/08 20:22
gogin: 板主無法管理板 04/08 20:23
take86157: 未便逕自更改版規算是盡義務嗎? 04/08 20:24
take86157: 大家不服版規與不服版規的判決後吵成一團 04/08 20:24
take86157: 公告完拍拍屁股不處理不回應算是盡義務嗎? 04/08 20:24
take86157: 然後板上只能有一種聲音 算是盡義務嗎? 04/08 20:24
take86157: 請小組長明鑑 還貓版自由的交流空間好嗎 04/08 20:26
gogin: 你的圖你可查法條 是禁止飼養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04/08 20:26
gogin: 並非完全禁止餵養 04/08 20:27
gogin: 根據 證2 板主就只是依照該行為進行解釋並制訂板規 04/08 20:28
take86157: 呃? 那哪裡才不算”有礙附近衛生” 04/08 20:29
take86157: 除了自己家自己院子以外不都是他處嗎…? 04/08 20:29
gogin: 該條是 九 飼養禽 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04/08 20:30
gogin: 50條是27條可以罰錢 04/08 20:30
gogin: 大概是這樣 04/08 20:30
gogin: 法規是飼養並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04/08 20:31
gogin: 而板主訂定該板規 跟法律無關 04/08 20:32
gogin: 而此申訴案就只是單純討論有沒挑釁 大概是這樣 04/08 20:32
take86157: 跟法律無關 但不應該去讚聲這種很沒公德心的言論 04/08 20:36
take86157: 並且用一句”查無不法”來堵大家的嘴 04/08 20:36
take86157: 然後贊同放養方的言論就可以挑釁 04/08 20:36
take86157: https://i.imgur.com/g4MUfR8.jpg 上面沒被捅下面桶了 04/08 20:36
take86157: https://i.imgur.com/mCwJETO.png 04/08 20:36
take86157: 標準不一差別待遇 04/08 20:36
take86157: 這才是a版主爭議的地方 04/08 20:36
take86157: 以後是不是可以列個危詞清單? 04/08 20:38
take86157: 毛寶、貓本、餵食癖、放養仔 都掰 04/08 20:38
take86157: 但是a覺得你邏輯死亡就可以過 04/08 20:38
gogin: 是你先說法律的不是嗎 04/08 20:39
gogin: 目前沒有其他申訴案 所以不對假設性問題做處理 04/08 20:41
gogin: 基本上組務會尊重板主判決 如對結果有意見 可再到組務申訴 04/08 20:42
gogin: 目前每一級都有自己的管理方法 我只處理組務部分 04/08 20:43
take86157: 不是我先說法律的哦 但是有法規可以禁止會製造髒亂的 04/08 20:44
take86157: 餵養而已 04/08 20:44
take86157: 法律也沒規定PTT板變成一言堂違法 04/08 20:44
take86157: 比較不懂前板皇larry 恣意妄為被拔 04/08 20:44
take86157: 差不多路線的a留到現在讓版面充滿爭議卻可以仍舊自我 04/08 20:44
take86157: (話說larry 喜滋滋地把判決結案文轉過去囉) 04/08 20:44
gogin: 我是無所謂的 我又沒立場 攤手 04/08 20:46
gogin: 轉載文章是可以看一下我的板規 應該可以桶180天 04/08 20:47
take86157: 那請問可以再到哪個板檢舉版主讓看板淪為一言堂呢?我 04/08 20:47
take86157: 會去寄信的:) 04/08 20:47
gogin: 組務這邊不會有什麼額外意見 就事論事而已 04/08 20:49
gogin: 我這阿 04/08 20:50
sherit: ta你下次看到另一方違規,可以寫信跟板主檢舉,如果他不判 04/08 21:19
sherit: 而且你溝通無果就能申訴呀。要有實證才能申訴喔。跟板主溝 04/08 21:19
sherit: 通的時候你可以舉判例作為標準依據,這些也能當成申訴依據 04/08 21:19
sherit: ,阿不過還是要注意不要舉差太遠的例子,不然就不能比較 04/08 21:19
sherit: 目前申訴流程,板主管理權就是申訴到小組長這邊,要往上的 04/08 21:19
sherit: 話除非你要說小組長管理不善 04/08 21:19
gogin: 反正有案子我就處理 大概是這樣 04/08 21:20
take86157: 覺得她管的很爛並且完全不想交流的應該不只我哈哈 04/08 21:38
take86157: 擅自更改版規然後下面一堆噓文不回應不搭理不能讓她被 04/08 21:38
take86157: 拔嗎:’) 04/08 21:38
sherit: 看規定好像不行哈哈,不然你組規站規什麼的翻翻看,我看到 04/08 21:49
sherit: 的就只有警告兩次可以拔(像前版主),或是有一次判決成立 04/08 21:49
sherit: 的紀錄後可以開罷免投票 04/08 21:49
sherit: 要不溝通就直接申訴的好像是要明顯違反組規群規站規,但這 04/08 21:49
sherit: 些規定對板主明定不能做的我覺得也不容易成立,你可以加減 04/08 21:49
sherit: 看看 04/08 21:49
vicious666: 板主哪有已盡求證義務?她對放養的飼主責任認定根本沒 04/08 21:56
vicious666: 有盡求證責任。不過我只是想問一下動保法扶明確給出餵 04/08 21:56
vicious666: 養達到什麼程度就會在法律上被視為有飼主責任謂之放養 04/08 21:56
vicious666: ,這應該照板主自己的宣告是為可以依據的憑證,這樣理 04/08 21:56
vicious666: 解板規小組是否覺得合乎解釋? 04/08 21:56
snowcorra: 另外請問要怎檢舉隨意轉判決結案文? 前板主轉不只一 04/08 22:28
snowcorra: 次了 04/08 22:28
WaLaGiGi: 那也僅限於在組務這板的處置,至於轉去哪個板要看該板的 04/09 00:46
WaLaGiGi: 板主是怎麼判定 04/09 00:46
gogin: 轉載公務用是可以的 其他不能 04/09 05:53
snowcorra: 明顯他不是公務用的 04/09 11:45
sherit: 貼文章代碼算嗎?我以為要整個轉過去才算欸 04/09 12:34
hhyzzh511: 前版主是這2次水桶公告推文貼申訴結果代碼,沒轉別版 04/09 12:36
gogin: 不算喔 只有代碼不算的 04/09 14:12
larry8550: 阿這邊怎麼變成在檢討別人了,要往上about life申訴啊 04/09 15:46
snowcorra: 因為小組還沒回答上面v6問題呀 順便討論而已 04/09 17:07
gogin: 有的問題跟申訴無關 就不回了 04/11 09:09
snowcorra: 跟違反法律相關也不回應?那可以往上繼續檢舉? 04/13 12:16
sherit: 看群規應該是對小組長判決有異議的話,有溝通紀錄後可以上 04/15 12:08
sherit: 訴,你可以群規那邊看看 04/1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