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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car/M.1745209231.A.42F.html 待轉錄為證01 (因被退文不符合該版轉錄文章資格故無法轉錄)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為證02至證04 (第2次寄信後逾72小時未回)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web.cc/bbs/car/M.1744686711.A.EC8 待轉錄為證05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根據該版版規《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1【引戰、造謠、辱罵】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捏造謠言引起紛爭以及其他足以造成板 面具體爭議或紛爭之言行者。以負面性字眼辱罵,包含但不限於「腦殘、低能、白癡、智 障」等,若為情節輕微開玩笑語句,請確實以文字說明自己在開玩笑,而情節輕微與否則 由版主視語氣認定。 唯一一次的去信詢問退文理由為:標題即為引戰 綜觀該版過往不乏各種關於喜好之標題及文章 https://imgur.com/fdwu7uN https://imgur.com/X9uG2vN https://imgur.com/iHaxNkq https://imgur.com/0NPHkPS https://imgur.com/1Os9OPM https://imgur.com/4akpFez https://imgur.com/PaISPPe https://imgur.com/UaiqPHQ 喜歡或討論乃見仁見智之主觀認定 以上關於喜好之文章皆未被認定"引戰" 何以本文版主僅憑"標題"就認定為引戰而且退文? 再者,我的內文很明確寫明兩則生活經驗實例及相關建議: 1. 生活周遭附近停車格被新增劃設為充電專用停車格 2. 前往百貨公司停車場遇到不友善對待 3. 對於充電停車格公家或私人停車場之設置建議 連討論都不行? 只要講到"討厭"什麼車就是引戰嗎? 那發表"喜歡"什麼車算不算引戰? 任何東西都有正反面意見 如果大家意見都一致的話還需要討論版嗎? 批踢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這是什麼一言堂嗎? 該位版主憑藉主觀的好惡進行裁判 我的文章下面更多對於汽油車不友善的引戰留言 卻選擇性處理,濫用退文及水桶權力 請組長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41.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46115145.A.CB0.html ※ 編輯: tommy751022 (36.224.241.199 臺灣), 05/02/2025 0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