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RelaxEnjo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car/M.1746346273.A.C97.html 待轉錄為證01 (因被水桶故無法轉錄)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為信件證02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car/M.1745632640.A.EF6.html 待轉錄為證03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根據該版版規 《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4【政治文】 於文章或推文中偷渡政治訊息者皆屬此列。偷渡意為文章或推文主體旨在討論任何政黨, 政治人物、發文夾帶政治訊息、過程中使用貶抑或影射性政治用語稱呼特定族群視同觸犯 版規。任何黨派、政治人物發表針對汽車議題之政見或意見不觸犯版規,而針對以上資訊 性質文章推文評論,亦不觸犯版規。 針對本人受版主公告違反3-4政治文水桶(證01), 該篇文章(證03)係版友PO文討論汽車貨物稅是否可能調降,原本就屬政策性質的討論 而我被版主認定違規的推文如下: 推 vespar: 觀望+1 執政黨不要再怠惰擋修法了 本來就是在表達對執政黨推動惠民政策的期盼,根本沒有指涉特定政黨或偷渡政治訊息 也沒有針對任何政黨使用貶抑等政治用語或攻擊特定族群 更沒有導致引戰或任何足以影響版面討論的負面結果,就被該位版主水桶 然而寄信請該位版主說明判決理由(證02), 得到的竟然只是 「討論涉及政黨即違反3-4 若有異議得向組務提出申訴」 如同NPC般沒有任何合理說明的回應 這種依主觀意見濫桶方式目前在PTT各版面算是很罕見的處理方式 版規3-4是否淪為版主濫用權力壓迫言論自由的工具? 或是配合置底檢舉區的檢舉推文,不分青紅皂白的桶? (原檢舉推文已被版主刪除滅證) 如此執法方式美其名是維護版面秩序,實際上是塑造一言堂讓更多人不滿 此人明顯不適任版主 請組長協助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253.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46635458.A.EF4.html
vespar: 為何組務都不處理? 07/04 08:45
vespar: 過了兩個月,為何組務怠惰不處理?? 07/13 17:48
vespar: 各位觀眾 三個月 這案直接放推欸 08/06 23:53
vespar: 難怪板主敢這樣亂桶人 08/06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