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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bike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65279207.A.B81.html 證01 (被水桶故從信箱轉錄)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一段水球紀錄: 證02 (開頭會有其他幾段無關的紀錄,因版規要求不能編輯我就不編輯) 六封來回信件: 證03-08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65277877.A.B83.html 發文後發現內容可能有誤隨即自刪,無法轉錄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該版主以我和前一篇文章作者(growl)同時發文刪文為由"認定有交易或廣告意圖",判定 我為光陽網軍,此理由不但穿鑿附會、毫無邏輯更是荒謬至極 說明如下: 1.我要廣告發文秒刪? 這樣廣告給誰看 2.我隨便去查了一下另一篇作者(growl)的IP跟我的IP根本不在同一個位置 3.我能控制別人甚麼時候發文刪文嗎? 難道有個罪犯跟我同時走出廁所我就是共犯嗎? 4.K1最近才新推出,價格殺有話題很正常,我的文章一點廣告的意味都沒有,完全是該 版主自己反應過激,當初cygnus x推出我一樣有發心得文,怎麼現在講光陽就不行了? 5.指控別人是收錢的網軍要有明確的證據,拿這種毫無證據力的東西就永久水桶,一意 孤行還覺得自己是在執行正義,現在biker版是一言堂、是該版主的禁臠嗎? 6.該版主在事後不斷發文咬定我是網軍,仗著我不能發言反擊就大肆抹黑我是網軍,帶 風向讓大家覺得沒有申訴就是作賊心虛,事實是申訴流程繁冗,根本沒甚麼人想浪費時間 ,要不是今天有網友一直叫我出來申訴我根本懶得弄 7.最重要的一點,我才是無緣無故被永久水桶跟被扣帽子打成網軍的受害者,該版主連發 好幾篇文上演辭職戲碼,搞得好像他才是受害者,身為版主在那邊帶風向想用民粹掩飾證 據力薄弱的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41.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65385760.A.D74.html ※ 編輯: f0936649477 (223.140.118.114 臺灣), 12/11/2025 01: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