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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民115.07.10 【裁判案由】 hondasho 申訴 car 板主 lll156k1529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hondasho 不服 car 板主 lll156k1529 水桶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小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g14__hx 辦理; 本案為群組長代管。 二、 援引 car 板規 #1fpvjn-U (car)《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1【引戰、造謠、辱罵】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捏造謠言引起紛爭以及其他足以造成板 面具體爭議或紛爭之言行者。以負面性字眼辱罵,包含但不限於「腦殘、低能、白癡、智 障」等,若為情節輕微開玩笑語句,請確實以文字說明自己在開玩笑,而情節輕微與否則 由版主視語氣認定。 三、 判決說明: 1. 檢視申訴人被檢舉之推噓文與後續言論,確實帶有嘲諷意味, 板主亦有說明, 對於使用者間爭吵和嘲諷交通事故受害者之判定標準不同。 檢視板主於 car 板過往的板務公告紀錄, 與其所述標準並無明顯偏差, 群組尊重板主之心證裁量。 2. 板主處理看板違規行為時, 即便欲因使用者初犯、在看板貢獻良多而減輕裁罰, 也應有明文板規作為依據,始依板規作成判決, 申訴人之請求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 裁定申訴案駁回。 -- 疏影橫斜,暗香浮動,低酌淺唱月明中。 休去,休去, 驚起一枕奇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47.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83680507.A.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