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RelaxEnjo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判日期】 民115.07.27 【裁判案由】 Feather025 申訴 biker 板主 AreLies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Feather025 不服 biker 板主 AreLies 水桶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小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gIslZMH 辦理; 本案為群組長代管。 二、 援引 biker 板規 #1fGDpeEq (biker)一、 看板秩序與言論規範 為維護看板秩序,下列情形的文章或推文將不另行通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處以警告、退 文或(及)水桶三個月: 1. 擾亂板務與爭議行為: 干擾看板運作、刻意引發筆戰或製造紛爭、在板上爭吵、人 身攻擊、故意挑起族群對立、涉及他板事務糾紛、蓄意散佈亂板文章、故意挑起車種比較 戰文、態度惡劣、以偏概全、故意模仿他人 ID、語氣不當、影射或涉及政治議題等行為 。 2. 文章主題限制: 內容或推文與 Biker 板無直接相關。可討論內容包括:騎乘技巧、 人身部品、車輛維修改裝、或其他道路交通相關議題,但需檢視內容與上述範疇的相關性 強弱。 3. 簽名檔規範: 發文簽名檔之內容視同內文,若簽名檔內容與本板討論範圍無關、或 具備爭議、引戰、偷渡內容、或違反本板板規,板務將依檢舉與主觀判斷進行裁決。 4. 獎勵與公益行為: 若使用者欲針對近期事件提供相關獎勵、祭品或公益行為,請務 必先行來信兩位板主,經板主同意後方可發表於文章或推文。 禮貌與情緒管理為個人修養,請共同維護 Biker 板的良好討論風氣。適度爭執是人之 常情,但請注意使用語氣。若有看不慣之處,請以理相待或直接忽略;酸文或製造紛爭的回 應皆無必要。 三、判決說明 1. 申訴人分別於兩篇文章中推噓文討論與 biker 板無直接相關事務、 和自行在推噓文中說筆戰不會有結果、玩了一個禮拜也差不多了......等語句, 板主分別判定違反文章主題限制與刻意引發筆戰,裁定警告及水桶。 檢視申訴人於本案[證04] #1gPldsa3 之推噓文, 雖難以直接辨識申訴人所指稱者為板主, 但舉例內容確實非 biker 板無直接相關,板主判定並無不當, 群組尊重板主認定; 而板主於板務公告中所檢附並判定違規之申訴人推噓文確實為申訴人於 biker 板發言, 非如申訴人所言,板主以其於其他看板下的言論作為處分依據。 2. 再檢視本案[證01]之申訴人推噓文內容與其上下文, 確實可從中看出申訴人自承筆戰之語句, 另外申訴人亦在推噓文中提到玩了一個禮拜也差不多了, 板主判定相關言論為刻意引發筆戰行為實屬正常; 審視板主之板務公告說明, 本申訴案中之 biker 板兩案非累犯或其中一案之延伸,而是各自獨立之違規行為, 群組認為板主裁定並無違誤。 綜上所述,裁定申訴案駁回。 3. 在看板文章中編輯、刪除推噓文之方式, 除了文章作者以編輯文章方式進行外,還有板主以本站系統之刪除推文功能處理, 惟兩個方式都會在文章中留下編輯或刪除紀錄, 若認為文章作者有私自修改、刪除他人推噓文之行為, 應檢附有效證據向板主提出檢舉, 認為板主有私自修改、刪除他人推噓文之行為, 應檢附有效證據至小組板提出檢舉, 而非任意臆測再質疑板主有不當行為。 而使用者如認為自己於看板中受到其他使用者之言論攻擊,板主也沒主動發現, 應尋求看板之檢舉機制向板主提出檢舉, 不服板主判定再檢附證據至小組板提出申訴; 若因於看板中遭水桶處分而無法提出檢舉, 可於水桶結束後再於看板提供之檢舉方式中提出。 -- 卷開淑世之道,劍立天下太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05.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85137417.A.0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