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問題] 政黑新增版規釋疑
時間Sat May 9 00:45:46 2015
按群組的規定,要罷免要符合二個要件
1.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2.罷免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所以假設:某板有板規
板主任期一年,到期不下自動解職。
情況一:
一年到了,板主不下,板主不按板規,板友可以檢舉
小組判決他違反板規,要他改正,他改正就下板主,不改正就警告一次
再不改,再警告一次,二犯下台
情況二:
十一個月到了,板主修板規,把任期修掉。
一年到了,板主不下,但是他沒有違反其他規定。
小組無法處份他,板主可以制訂板規,故他可以這樣改
就像沒有規定要選板主,板主也可以指定板主
也就是如果他下了,他指定他的分身
只要分身注冊資料正確,上站次數,發文數都符合
他就可以永不下台,只要他不犯錯,小組也不能趕他。
只有板友發動罷免是可以主動發起的一個方式。
板主不犯錯,就算當初選舉開什麼支票
就算不實行,也沒法子
因為實況是不看道德面的,只看具體規定
: 另再請問小組長以下兩種情況
: 是否有方法讓版主非自願退位?
: 1.尚未收到不服判決之申訴紀錄前
: 即逕自更改成「版主可以依自己意願做任何處分」的版規
: 亦即版主無論如何亂桶亂劣都符合版規而無法申訴以進行罷免
沒有這種板規
: 2.版主群依版規合理判決 但任期屆滿時就是不願下台
: 亦即版眾沒有依據申訴他們進而罷免
: 在上述兩種狀況版眾還有何對抗工具
: 請小組長釋疑
除了連署,只要板主不犯錯,就不能強制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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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是沒有原則和立場的,他們不做自己,終身追尋強勢以求附和。
可小人並不都是不學無術,不僅僅是網軍和躲在噓文中。
有才學經略的小人也不少,只不過更具危險性。
因為他們不再油腔滑調,言不及義,而是引經據典,宏詞雄辯。
無才識的小人,禍害的是個人,有才識的小人,卻能禍害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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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izmp: 如果有板規是 1.修改板規必須全板主同意175.180.135.164 05/09 05:09
→ Uizmp: 2. 任一板主在其餘全數(兩名以上)板主決議175.180.135.164 05/09 05:11
→ Uizmp: 後, 自動解職,是否可以適用類似情況1來處分175.180.135.164 05/09 05:13
→ ljxc: 1可以 2不行 175.182.36.243 05/09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