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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溝通不受理,本案如有不服,請逕行上訴群組。 前板主 diefishfish 溝通信 如附件一 #1NZE8Okw (L_SecretGard) 2.本案 diefishfish 原檢舉案 #1NYcqNvR (L_SecretGard) [檢舉] pinkkate違反政黑版規七.12 本案維持原判,不受理。 3.請各板友勿再針對本案相關事宜來信攻擊、評論,小組靜待群組意見 4.本案判決為小組最終判決,即小組尊重站規,群組規。 板主可採多數決方式罷免另一板主,但板主們個人爭議,不在小組判定範圍內。 5.以上,本判決轉政黑、政檢二板置底至7月20日2300時,板主不得鎖文、刪除。 理由 1.本案原判決已經於#1NYdrSc2 (L_SecretGard)判決說明 一切依群組規定,小組判決、規定不可違反上級規定 2.重申小組立場 案內 diefishfish 遭 ASKWHAT檢舉違反政見、版規、群組解釋時 文章代碼(AID): #1N1-l0io (L_SecretGard) [ptt.cc] 小組即依站規,同意板主有訂定板規權利,故依站規板主有制定板規之權力, 在不違反站規下,小組無權干涉板主制定板規。 本案同理,在不違反站規下小組無權干涉板主實行群組規,故不受理。 3.前板主 diefishfish 等板主於上任時,為實現個人意志, 未依原板規實施公投即廢除原板規,小組均予以尊重。 惟diefishfish於個人權力受損時,又以板主應遵守板規。 要求其餘板主不可實行群組賦予之權力,小組無法理解。 4.綜上,本案為小組最終判決。 -- 出征前夕,將軍與新婚妻子告別,兵兇戰危,相見無期。月光下,將軍拉著夫人的手不捨 告別。「我乃國之利刃,早已將這七尺之軀託身山河。但一想到,再無臂膀可共擁月色, 再無雙手可觸碰棋子,不能再與君秉燭夜遊,畫眉手談。此時方才明白,心若軟弱,縱鐵 甲難護。為國捐軀,成仁取義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難,此中捨得,難對人這言」「將 軍。」「在。」「若將軍化身社稷山河,妾身便捨了這皮囊,將這副肉身歸於塵土,到那 時江山為盤以星月落子,誓與將軍,同在。」 5分鐘作文 捨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8852100.A.2A8.html jobli: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7/18 22:29 jobli:轉錄至看板 HateP_Picket 07/18 22:29
chenhsiutsai: 我說,當「醫生」這麼辛苦還要熬夜 42.72.65.62 07/19 06:31
chenhsiutsai: 寫申訴,睡眠夠不夠啊,呵呵 42.72.65.62 07/19 06:31
diefishfish: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7/22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