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uswell: 小組長好,感謝受理,想知道版主陳述有無期限內限制 11/03 18:35
→ Bignana: 考量眾多因素,不予強制要求。但若耗時太久無法前來說明 11/03 19:38
→ Bignana: ,那小組長逕自判決外,也代表版主對於不特定規定之見解 11/03 19:38
→ Bignana: ,可能被小組判決取代。 11/03 19:38
→ Bignana: 通告說明之程序,為有助於小組釐清版主見解。 11/03 19:40
推 zeuswell: 理解,感謝 11/03 20:59
推 zeuswell: 我知道今天很刺激QQ,但我還是希望版主群能在72小時內回 11/04 22:33
→ zeuswell: 應判定標準,政檢版申訴也是要72小時才能來小組的 11/04 22:33
推 zeuswell: 請版主說明至今已逾72hr,若無意說明,可否請小組長以 11/06 00:58
→ zeuswell: 自己的理解跟我的說明做出判定 11/06 00:58
→ Bignana: 請靜候判決,本案小組近日將做出裁決。 11/06 14:54
推 zeuswell: 判決已閱,理解。感謝 11/06 15:51
推 zeuswell: 請問是否也代表未來對是否涉及糾紛之定義,將可以本宣判 11/06 16:00
→ zeuswell: 之第四點取代版主見解 11/0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