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gthink: 針對2,所以儘管站規規定板主有儘速審查管理看板的責任 11/27 10:00
→ wingthink: 但若不由他人主動向板主檢舉,則板主可以完全放任不管11/27 10:00
→ wingthink: 嗎?11/27 10:00
推 wingthink: 承2,若板主有主動維護看板文章與風氣之責任,那麼針對11/27 10:04
→ wingthink: 3,我是舉近期的例子,若補充舉證超過1~2個禮拜的文章11/27 10:04
→ wingthink: 串,是否就可以認定板主不適任呢?11/27 10:04
→ wingthink: 另外,針對1,並非是要申訴板主未處理檢舉,而是作為證11/27 10:15
→ wingthink: 實板主一個月來“從未”做過任何回應,以驗證其管版之11/27 10:15
→ wingthink: 怠忽。11/27 10:15
使用者您好,
本篇並不做任何裁示
僅向使用者說明,若文章或討論串有違規或者離題,
應向認定權人反應。
看板管理者針對個案無回應,或者其處置有異議,
可依組規持相關文件向小組申訴。
依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第八條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板主不回信,於小組上並沒有違反規定。
而站台也並無強制板主應有義務回信,
恕小組無法依"板主無回信",就認定板主失職。
然,板主違規亦有相關程序,
依本組組規規範:
4.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組務得依情節給予以下處分,警告二次將予以解職
(註:警告有效期限為一年)
一、告誡。
二、停權。
三、警告。
四、撤職。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小組得依情節給予懲處。
但小組亦能體會使用者向看板板主寄予板務信件、檢舉信件,
但管理人遲遲無回音、無處置之心情。
在內部小組會依照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賦予之權限,
在合理範圍內向板主提出使用者之疑慮。
在此仍提醒使用者,不服板主處置、板主不處置特定個案,
可依照組規流程向小組申訴,申訴後若判定板主須改善,
而板主未改善,擇依規定懲處之。
※ 編輯: Bignana (36.239.211.69 臺灣), 11/27/2020 14:24:11
※ 編輯: Bignana (36.239.211.69 臺灣), 11/27/2020 14:25:06
※ 編輯: Bignana (110.30.144.123 臺灣), 11/27/2020 17:31:25
→ wingthink: 板主身為看板管理者,不回應檢舉信,不能認定失職。警 11/30 11:30
→ wingthink: 察吃案是不是照您的定義也是不能認定失職呢?既然閣下 11/30 11:30
→ wingthink: 無法判定像BG版版主們這樣的放縱式管版是否失職,請問 11/30 11:30
→ wingthink: 我該去哪裡檢舉or申訴呢?還是說他選上板主後,“選擇 11/30 11:30
→ wingthink: 性”一直不回應檢舉並且放任看板使用者們互相筆戰導致 11/30 11:30
→ wingthink: 整個看板文章推文偏離開版宗旨也沒問題?? 11/30 11:30
※ wingthink: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2/09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