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kWhat: 溝通記錄著重於溝通二字,如果已在版內申訴,版內申訴案 12/25 20:16
→ AskWhat: 公開在版面上,版主、申訴人的意見全在申訴案陳現,何來 12/25 20:17
→ AskWhat: 沒有溝通?難道小組長要人家申訴完後,再私信給版主,請 12/25 20:18
→ AskWhat: 版主群把在申訴案內的意見,在私信內再重複一次,才能據 12/25 20:19
→ AskWhat: 此來小組申訴?那豈不是脫褲子放屁? 12/25 20:20
→ AskWhat: 不管是小組規定、群組規定,都有要求申訴前要先跟版主( 12/25 20:22
→ AskWhat: 小組長)溝通,但沒拒絕把申訴內容(申訴案、申訴判決) 12/25 20:23
→ AskWhat: 當作溝通的其中一個管道。 12/25 20:24
推 AskWhat: 12/25 20:35
→ AskWhat: 來做溝通證據。 12/25 20:37
→ AskWhat: 直接在版內公開詢問版主,版主有回應;直接在版內申訴版 12/25 20:38
→ AskWhat: 主的判決,版主有再針對申訴案裁示,版主的回應、裁示, 12/25 20:39
→ AskWhat: 怎麼不算溝通?還光明正大的在看板溝通,溝通的效果會比 12/25 20:40
→ AskWhat: 私信差嗎?為何不能拿來當作是溝通記錄的來源之一? 12/25 20:41
→ AskWhat: 12/25 20:41
→ Bignana: 謝謝使用者意見,會徵詢意見後再行調整,不過目前仍依照 12/25 21:51
→ Bignana: 現行規範。 12/25 21:51
推 larusa: 建議一下 有檢舉申訴專板應該以公開板面的溝通的為主 12/27 00:56
→ larusa: 這樣小組長能隨時檢視板主跟申訴者的溝通紀錄 12/27 00:57
→ larusa: 尤其像政黑檢舉板本身就已經提供申訴這個溝通程序 12/27 00:58
→ larusa: 小組長如果去檢視政黑檢舉板板規3-8 就能夠清楚了 12/27 00:59
推 rtyujlk: 可以便民一點嗎 上次群組長已經說明告知請周知上訴者備 12/27 09:57
→ rtyujlk: 齊未完善文件 而不是直接退件 新手友善一點行不行 12/27 09:57
→ laptic: 現在就要問,如果有板規明示「站內信申訴者不受理」之類的 12/27 12:23
→ laptic: 規則的話呢 12/27 12:23
→ laptic: (雖然該板應非貴小組的管轄範圍內) 12/27 12:23
→ rtyujlk: 或者發文就跑出預設文字寫出文件123 12/2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