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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案說明如下: 一、#1VznqXM6 (HateP_Picket) 乙案 三位板主於 #1WEDxRG8 (HateP_Picket)   已陸續表態並於 #1WKAbztx (HatePolitics) 公告。 二、Neptunium 板主已於昨日上限,向小組說明最近較為忙碌, 致使超過七日無法上線。 考量板主上線後積極處置,而看板尚無亟需之情事, 此次暫不予處分。 為資周妥,若再有無法上線之狀況,應事先於小組告假。 本文轉錄予 Neptunium 板主。 ※ 引述《chrisjohn214 (綠零好漢)》之銘言: : 檢舉人 :chrisjohn214 : 檢舉對象:Neptunium、wupaul : 看板名稱:HatePolitics : 訴求內容:一、針對本人於政檢版提出之檢舉案 :        #1VznqXM6 (HateP_Picket),請兩位版主完成判決。 : 二、N版主曠職,應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 檢舉事由: : 一、按政檢版代管之回應,政黑前版主未完成之判決,可請新版主處理。 :   然而本人之原檢舉案於02/07,在版面重新要求政黑版主處理後,未決。 :   於3/03、03/09寄信請N版主處理,仍未決。 : 於3/09、03/14寄信請W版主處理,依舊未決。 : 依據組規: :   (三) 申訴相關 :   2.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 已溝通多次皆未回應,因此在這邊提出檢舉。 : 證一:代管版主針對舊案之回應。 : 證二至證五:與兩位版主溝通之四封信件。 : 證六:原檢舉文。 : 證七:請新版主處理之文。 : 二、按小組規範。 :    (八) 板主相關 :    6. 板主若超過7日不克上線管板,需於本組發文通知組務, :    唯請假日期不得超過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 :    超過7日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將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   N版主已超過7日未上線,且案#1VznqXM6 (HateP_Picket) :   在slcgboy版主於檢舉文 #1WEDxRG8 (HateP_Picket)判決後 :   仍未參與多數決,造成此案延宕多日,已影響版務運作,應記予警告乙次。 :   證八:slcgboy之判決文。 :   證九:Neptunium之上站時間。 -- 永訣。人間有缺,生滅無可說。 彼岸荒吟悲不絕,骨添星髮; 作八月濤聲,十里風咽,滿城兵災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57.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15997871.A.485.html ※ 編輯: Bignana (27.242.157.88 臺灣), 03/18/2021 00: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