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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部分已於 #1XEXOHv3 (L_SecretGard) 請板主群針對 HateP_Picket 第七章第二條共識後再行處置。 兩位板主意見分歧,應於溝通、共識後完成標準認定, 故本案退回看板階段,請板主群釐清歧異,完成標準認定。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之銘言: : 申訴人 :arsonlolita :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 被申訴人:Neptunium/dahanjian : 申訴訴求:改判 : ● 5480 s 4 8/27 arsonlolita □ [檢舉] #1X9x1LBz OpenGoodHate 政檢7-2 : ┌─────────────────────────────────────┐ : │ 文章代碼(AID): #1XA54826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9x1LBz OpenGo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0032136.A.086.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這麼明顯的針對個人的嘲諷無關板務, : 一個板主當成簽名檔混過去,一個直接講無違規, : 到底是什麼情況?這條規定要不廢掉算了, : 如果有關板務,是有關在哪?板主可以自己出來講嗎? : 附01 檢舉文 : 02 溝通信,另一位擋信故逕行上訴 :  04 : 05 : 03 違規原文 -- 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79.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31330334.A.4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