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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lyyen板主多次未照組務規定請假 次數已達兩次且超過14天 警告次數累積第二次 #1RVDQDZ9 (L_ShoppingMa) 根據組務規定 (5) 板主若超過七天(84H)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若超過七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組務有權要求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並依照說明內容決定是否給予警告。     若該看板有複數板主存在,得延長至十四天未上線未請假方給予警告,     若其中一位板主達七天未上站,但有緊急議案需所有板主附議之情事,     餘下板主可申請先行批准議案,日後補附議,以免影響看板權益。 警告第二次 解除板主職務 並1年內不得擔任ShoppingMall群組內任一板主 loverlo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3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548292975.A.5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