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rlover: 本信已轉錄給當事人 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12/31 13:55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因未回信,故無證據提出,但e-shopping的版務處理狀況,小組長皆知。
nnickly雖有上線,卻不處理版務,
請求拔除nnickly之版主一職,以利後續徵選新版主事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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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07.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640928726.A.1FE.html
檢舉人:flerow
被檢舉人:nnickly
看板板名:e-shopping
檢舉訴求:
n版主雖有上線,但聯繫不上,寄信多次都未回覆,也不處理版務,
希望能刪除她的版主一職,以利後續徵選新版主
檢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