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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申訴文,我還是回應說明一下 ●10449 ! 10/16 pdca □ [公告] DrunkKidd處分 ┌─────────────────────────────────────┐ │ 文章代碼(AID): #1KFnRdj8 (Nangang) [ptt.cc] [公告] DrunkKidd處分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gang/M.1413420775.A.B4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主因是我處分某位在板上推文使用文字不當的使用者DrunkKidd (文章如上) 但這位reluctant異常的激動,認為我不該處分他(非當事者,目前當事者未有反應) 然後已在公告內修文回應,提醒該使用者reluctant注意此條板規7,公告文鎖文 但reluctant自我的去解讀板規內容,未跟板主溝通確認 就直接發文去違反此條板規,這點我事後溝通信件已回覆說明,不再贅述.... 一方面我處分其他使用者,應該由被處分者與我溝通 非當事者跑來跟我吵說不應該水桶他?? 另一方面,直接文章標題就"[請益] 判決疑問?",而不是板規疑問 很明確有違反此條板規... 若是認為板規上內容有缺失會影響您板友發文權益 請先跟板主(任一位板主皆可)提起詢問後,再依程序處理(板上發文,站內信均可) 因本板板主不只有一位,必須跟另一位板主討論後,才能修正板規(請看"註") 甚至有些修正必須提請組務認可才不牴觸上級相關規定 PS:此條南港板板規7過去曾因前某任小組長Geforce2GTS認定違反站規而修正過內容 (是另一位板主修正,修正後經過幾次修改板規都只是沿用,雖然是修正板規我發的文) 過去的內容是有特別提及"(包括未受處分的非當事者)",參考資料如後 ┌─────────────────────────────────────┐ │ 文章代碼(AID): #1DQzY8qA (Nangang) [ptt.cc] [公告] 南港板板規(100/03/01)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gang/M.1298913416.A.D0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6 Ptt幣 │ └─────────────────────────────────────┘ ● 6626 m 3/01 pdca □ [公告] 南港板板規(100/03/01) 說明於此,除非小組長有疑問需要我補充回覆,否則就不再回應了 -- ╳∕▃╬╣╬ 一如蜘蛛活在自己編織的網中吞噬獵物╬╬ ︴≡ ◥/\ 也等著被獵物吞噬 ╬╬╬╬╬╬╬ ﹨╳╬╬╬╬╬ ╱﹨ 在人生的舞台上 女人始終扮演弱者的角色 / Ω 擺脫不了依附男人的命運 一如網中的蜘蛛 藍色蜘蛛網 ╱╳ ψjpg10330╬╬ 這張命運的網 我們稱之為~藍色蜘蛛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35.1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3512119.A.454.html ※ 編輯: pdca (163.29.135.125), 10/17/2014 10:15:55 ※ 編輯: pdca (163.29.135.125), 10/17/2014 1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