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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ewings 被申訴人: iKFC 看板板名: Nantou 申訴訴求: 1.Nantou版主iKFC未依照板規規定執行版務 2.Nantou版主iKFC違反站規1.1與1.2 3.Nantou版主iKFC自稱公務繁忙,顯示其無力擔任版主 申訴內容: 1. 於11月2日檢舉板上文章,依板規規定需要處以刪文+警告處理 Nantou版主iKFC以需要保留文章作為藉口,將針對我個人且人身 攻擊之文章保留於板上,但此文章已於精華區中保留,不需特意 保留於版面,經溝通後依然不依照板規進行刪文處理 1.1.版主任意認定人身攻擊之範圍,將影響憲法賦予之言論自由 Nantou版主iKFC由於個人曾經檢舉版主在南投板上未處理非南投事 務文章,因此懷恨在心,在我檢舉問題文章後,任意以我的推文中 具有人身攻擊的字樣進行處分,明顯是為了作為我提出檢舉而懲罰 而後我提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說明此字詞並沒有涉及公然侮辱之問 題,Nantou版主iKFC依然堅持己見,隨意自行認定字詞具有辱意, 不理會法律與一般社會認知,憑個人喜惡與政治立場任意對板友言 論進行限制,妨礙言論自由 2. 由於Nantou版主iKFC的政治立場顯著偏頗,對於版面文章處理也 因為文章立場的不同而有差異,在#1J6njPIX (Nantou)中人身攻擊 也因為個人曾對他申述,而任意自創標準對我的言論進行處分,我以 同樣標準檢舉他人,則拖延處理,嚴重影響版面風氣 另外南投版刻意開放政治文,也影響板上討論風氣 3. Nantou版主iKFC自稱夜班繁忙,無力處理檢舉,將檢舉信轉交另一 版主,但經過72小時也未見處理,顯示iKFC並未移交信件。若公務 繁忙無法管理版務,則應辭去版主 若非公務繁忙,只是以此藉口拖延不處理違規文章,任憑妨礙個資法 與人身攻擊之文章留在版上,只為打擊他不喜歡的版友,那則如上第 二條之申述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9.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5330984.A.8FA.html ※ 編輯: ewings (61.224.89.32), 11/07/2014 11:36:27
zitting: 這麼有時間,直接去法院提告不就得了 11/07 11:52
iKFC: 你的推文皆有爭議 ex:天龍病患者 硬要扯法官判決 說我判不公 11/07 19:19
iKFC: 你怎麼不說自己立場偏頗?南投板藍綠文章皆有 你的推文才可笑 11/07 19:21
iKFC: 本人上大夜 第一時間已交給另一位板主處理 一般事務本人皆有 11/07 19:22
iKFC: 處理 ex:交易文專區整理 南投板FB分享 http://ntGo.tw 11/07 19:23
iKFC: 反觀你對南投板做出甚麼貢獻 只會一天到晚申訴??加油好嗎?? 11/07 19:24
申請將上列言論作為iKFC "對人不對事,選擇性執法"的輔助證據 並且檢舉iKFC違反本版板規2-4 挑釁內容
iKFC: 回應最後一點,本人收到檢舉信第一時間即轉寄內容給另一位 11/08 02:26
iKFC: 板主,並非e先生陳述所說未交接,小組長如有需要,本人可寄 11/08 02:26
iKFC: 相關溝通證明給您。 11/08 02:26
iKFC: 另外e先生在他板的豐功偉業,板友也有整理出精華,亦提供小 11/08 02:28
iKFC: 組長參考: http://ppt.cc/OlDK 11/08 02:28
同上,申請將上列言論作為iKFC對人不對事之輔助證據 ※ 編輯: ewings (112.105.52.101), 11/08/2014 13:18:52
iKFC: 沒有達到你所要的答案,就說對人不對事,說真的你太弱了XDDD 11/08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