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Kah1zPC (L_TaiwanPlaz) [宣判] redmj110 檢舉 NKB285 案 【裁判字號】TA2014031 【裁判日期】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裁判案由】12/19 [檢舉] 台中板板主 NKB285 管板方式不當 #1KanM1hd (L_TaiwanPlaz) 使用者 jamupme 不服板主的處理方式,檢舉 TaichungBun 板板主 NKB285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NKB285 於休假結束日起 #1KbmpOzh (L_TaiwanPlaz),   三日內清查未公告之處分名單,並完成公告。 -------------------------------------- 經組務宣判需於休假結束日起三日內發布清查未公告之水桶並完成公告, 板主 NKB285 雖於 2014/12/25 遭受退註 #1KcsYGKL (ID_Multi), 然註冊通過之後,於 2015/01/23 10:26:44 至 2015/01/26 於台中看板發表之公告文章, 29 m 2 1/23 NKB285 □ [公告] 板規 2/1起實施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公告] 板規 2/1起實施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1/23/2015 10:26:44 Fri 30 M 1/23 NKB285 □ [公告] redmj110請進 31 + 1/24 NKB285 □ [公告]1/23 水桶公告 32 M 1 1/24 NKB285 □ [公告] changatcmu 解除水桶 33 M 2 1/24 NKB285 □ [公告] 戰文判斷標準 34 + 1/25 NKB285 □ [公告]1/24水桶公告 35 M 1/26 NKB285 □ [公告] 1/25水桶名單 其發表內容皆未依據組務判決進行清查未公告之處分名單, 迄今仍未執行組務判決,記予警告一次。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1I1xR1bb (L_TaiwanPlaz) 三、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2282514.A.CCA.html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1/26/2015 22:31:43
sean7073: 所以解除職務了吧? 01/26 22:31
Andy5438: #1KbtuqQS (TaichungBun) 01/26 22:36
Andy5438: 已將所有水桶名單補齊 可否請小組長在審酌一下 01/26 22:36
sean7073: 要他發的吧 有空請redmj進來沒空處理水桶名單... 01/26 22:40
Andy5438: 其實我12/22就已經發了 01/26 22:41
sean7073: 所以nkb285還是沒發也沒解釋? 01/26 22:42
sean7073: 25號到現在一個月可以叫你或寄信給小組長耶 01/26 22:43
talk520: 主文內說明為板主 NKB285 須執行組務判決,非板主群。 01/26 22:50
sean7073: 你們一模一樣的公告都能發兩次了= =水桶也可以吧 01/26 22:52
主文內說明為板主 NKB285 須執行組務判決,非板主群, 避免有意或無意, 如:A板主不尊重組務公告內容,   而都委由B板主執行改判項目。 故還是以原判決公告內文為主。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1/26/2015 23:06:56
talk520: 當事人可依組務程序進行溝通答辯,組務於72小時內回信, 01/26 23:08
VOT1077: 說真的 A板主〝不尊重〞組務公告內容 ?? 這個不尊重 01/26 23:09
VOT1077: 你怎麼認定的?? 01/26 23:09
VOT1077: 如果真的不尊重的話 B版主公告的時候 他也會反對不是嗎? 01/26 23:09
VOT1077: 這時候你在來說 A版主〝不尊重〞 都來的及 01/26 23:09
sean7073: 他都說避免了,沒有不尊重的情事好嗎大大 01/26 23:10
VOT1077: 我看不懂 你所謂 〝不尊重〞 就因為不是A版主聽你的話? 01/26 23:10
sean7073: 重點是根本過一個月了,連個風都沒有 01/26 23:10
VOT1077: 重點是 版主群已經公告了不是嗎?...... 01/26 23:11
sean7073: 你是真的看不懂.... 01/26 23:11
sean7073: 那這一個月來,他有通告或請另個版主主張他已處理嗎? 01/26 23:12
言重了,上面都說假設了, 不過這篇公告後,第一時間 NKB285 板主有詢問能否補水桶公告, 顯然也不清楚 Andy5438 板主有發表過了。 水桶不用自己公告,但有宣判的案子,我認為應依據判決內容執行, 因為通常判決主文會說明由哪位板主或是由板主群執行, 關於本案, 當事人若不服可以依程序進行溝通答辯,組務會於72小時內回覆。 若雙方溝通無效亦可至群組進行申訴, 組務亦會在群組進行答辯,由群組長進行裁決。 避免組務公告文淪為論戰,本文鎖定。 *************************************************************************** 原始檢舉文 #1KanM1hd (L_TaiwanPlaz) 作者 jamupme (james) 站內 L_TaiwanPlaz 標題 [檢舉] 台中版版主NKB285管版方式不當 時間 Fri Dec 19 01:57:18 2014 ─────────────────────────────────────── 檢舉人:JAMUPME 被檢舉人:NKB285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1/27/2015 07: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