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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redmj110 被檢舉人:NKB285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檢舉訴求: 1.請台中版主確實依版規處理版務 2.請修改版務通則1.1,詳細規定勿將他版事物帶至台中版及其罰則 3.請修改台中版規2.2.12,新增造謠之項目,以正台中版風。 檢舉內容: 前版主Andy5438多次發文違規,未見版主做任何處置, 反而文章內容引起眾版友不滿、質疑之推文, 遭現任NKB285版主刪除+水桶。 1、板務通則: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違規文章 1.3/01 Andy5438 □ [閒聊] 百獸戰隊與桃太郎 #1KyUSneD (TaichungBun) 2.2/23 Andy5438 □ [閒聊] 3月台中板 新板規懶人包 #1KwopYfD (TaichungBun) 1.9: 禁止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文章發文,違者禁言14日。 文章充滿私人恩怨, 甚至有引戰之嫌, 與台中版務無關, 請現任台中版主確實依版規1.1+1.9處理, 退文+水桶。 3.2/01 Andy5438 □ [揪團] 慶祝罷免成功團 #1KpWe-mY (TaichungBun) 本揪團也歡迎redmj110與 其他支持罷免我的鄉民 一起共襄盛舉 起碼見了面才能對我吐口水阿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標準#1Kmstq6N (TaichungBun)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請現任台中版主確實依版規2.2.12處理, 退文+水桶。 4.1/31 Andy5438 □ [閒聊] 公民 罷免 雞蛋糕 #1Kp1CJu2 (TaichungBun) 此文章內容與事實不符合, 前版主有造謠之嫌, 然檢視現台中版規並未有相關規定, 故請現任台中版主刪除該文, 避免前版主繼續發文人身攻擊、造謠捏造事實, (台中版造謠文章另有: qqlove520 □ [閒聊] sean7073 & redmj110 及麻將團之惡劣行徑) 並修改台中版規2.2.12, 以正台中版風氣。 另有違規文章 1/31 Andy5438 □ [公告] 同意罷免Andy5438板主說法 懶人包 該內容轉錄本人之文章未經本人同意, 已於組務版發文檢舉, #1KsLLdYi (L_TaiwanPlaz) 請小組長/現任台中版主協助刪文並予以適當處分。 綜上面所述, 前版主Andy5438無論任內或卸任後, 不斷發表違規文章, 公告、閒聊文帶有負面情緒攻擊他人、違規轉錄、造謠, 現任台中版主NKB285放縱其發文違規, 將台中版當個版用, 已明顯處理版務不公, 懇請小組長糾正版主並予記警告一次,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2.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5183046.A.C00.html ※ 編輯: redmj110 (61.224.92.185), 03/01/2015 12:11:36 ※ 編輯: redmj110 (61.224.92.185), 03/01/2015 12:14:33
qqlove520: ^^我文章有造謠嗎?? 大家都心知肚明喔 03/01 12:37
redmj110: 台中版/麻將 197篇,實揪團62篇,本人文章僅11篇 03/01 12:53
redmj110: 竟被不肖人士發文造謠抹黑人身攻擊酸文毀謗 03/01 12:55
※ 編輯: redmj110 (61.224.92.185), 03/02/2015 00:26:17
NKB285: 2 3 4 並未接到任何檢舉 03/02 03:49
NKB285: 1 經查已不存在 同時 並未在板上接到檢舉 03/02 03:49
redmj110: 所以版主對sndy5438秉持不告不理 03/02 12:12
redmj110: 對其他版友(例如我、sean7073)的違規是看到就桶 03/02 12:13
redmj110: 完全看不出公平公正之處 03/02 12:14
redmj110: 更正上面:Andy5438 03/02 12:14
redmj110: 經查已不存在沒關係,我有備份,還是版主要去撈? 03/02 12:16
redmj110: 此版主執法偏頗不公,請小組長予以懲治 03/02 12:17
NKB285: 1 經查違規 不過本版 對於自刪違規 未被檢舉文章 03/02 19:10
NKB285: 一向是不告不理 除非重大情況 03/02 19:11
NKB285: 2 發表時並未違反該規定 是後續編輯部分違規 03/02 19:11
NKB285: 在掃版時並未違規 之後亦無接到檢舉 03/02 19:12
NKB285: 3 未違規 4為公告 有疑問請與該員溝通 用申訴 03/02 19:13
redmj110: 4.是[閒聊][閒聊][閒聊][閒聊][閒聊]你累了嗎? 03/02 22:31
redmj110: 一向是不告不理?你是Andy還是NKB?讓我先搞清楚... 03/02 22:47
redmj110: #1KQaHI76 (L_TaiwanPlaz) 03/02 22:47
redmj110: NKB285:「就算不檢舉 我也可以自己看」 03/02 22:48
redmj110: NKB285:「要人家說一動做一動 母奶沒喝足嗎?」 03/02 22:48
redmj110: NKB285:「你看我板上處理這麼多 難道每篇都別人檢舉的? 03/02 22:49
redmj110: 結論...Andy發文違規→有人檢舉才處理 03/02 22:51
redmj110: 其他版友發文違規→100%衝刺進入水桶先 03/02 22:51
NKB285: 你都自己引用了 怎麼不再讀一次 倒數兩行 跟我的推文 03/03 01:54
NKB285: 哪邊有牴觸的 03/03 01:54
NKB285: 事實上你第四個點也十分模糊 所謂造謠 就是不順你的心意嗎 03/03 01:56
redmj110: 造謠就是所言非事實 03/03 18:56
NKB285: 這樣說來你倒數那幾行結論也是造謠 03/03 23:51
NKB285: 再者我本來就對 自刪文章情節不重大者 03/03 23:52
NKB285: 沒有再做處理的 你是有看過我處理哪個情節不重大的自刪文 03/03 23:52
NKB285: 前面就有看到 這兩句就沒有?這邏輯? 03/03 23:52
redmj110: 前版主發文酸人後刪文=自刪情節不重大 03/09 18:17
redmj110: 板友發/轉宣判文.罷免教學文就好像罪大惡極非得立刻桶 03/09 21:38
redmj110: 是否過於主觀? 03/09 21:39
redmj110: 另3/01 Andy5438 □ [閒聊] 百獸戰隊與桃太郎 一文 03/09 21:39
redmj110: 經檢舉後已遭原作刪除,若有需要本人提供,請版主去撈or 03/09 21:40
redmj110: 本人將從信箱轉錄至組務版,以供小組長參考 03/09 21:40
NKB285: 置底並未接獲檢舉 03/10 20:28
NKB285: 亦未接獲私信檢舉 03/10 20:30
NKB285: 根據組規三(1) 03/12 11:17
NKB285: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檢舉文,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03/12 11:17
NKB285: 以上檢舉 皆未溝通 03/1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