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Kamiya 政治文超貼退文)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BigBanciao板板主j91380000 刪文理由不公
時間Mon Mar 9 01:10:29 2015
[申訴] BigBanciao板板主j91380000 刪文理由不公
申訴人:ninimiga
被申訴人:BigBanciao 板板主 j91380000
看板板名:BigBanciao
申訴訴求:
請BigBanciao板板主 j91380000
1. 雖然該文已被板主 j91380000刪除,但請該文回放板橋板,
待問題文期滿或得到板友回覆資訊,循正常程序刪文,本人即無異議。
2.管理板務應具公平性,不該對人不對事
3.在板橋板能討論明訂不適用板橋點之標準,以免板主刪文判定淪為個人自由心證
申訴內容:
之前在BigBanciao板轉發一篇問題文 (附件一,刪文前備份),內容為請教
板橋鄉民濾心價格,BigBanciao板板主 j91380000以 "無板橋點" 為由刪除本文
刪文証明如附圖 :
http://ppt.cc/NTLB
因 BigBanciao板 上類似文章頗多,不明白 板主 j91380000 以 無板橋點 刪文
基準為何,故發文 "請益" ,希望 板主 j91380000 能提供 無板橋點 之認定標準
然兩篇發文(附件二、附件三)皆被 板主 j91380000 認定為申訴文直刪文,
並要求本人看板規P.11 附圖 :
http://ppt.cc/8HKe http://ppt.cc/yepD
但是 "請益" 目的在討論 無板橋點 之認定標準 ,希望板主可以明示,往後發文
就有例可循,板主 j91380000 卻逕自刪文,連討論或回覆都沒有。
為求公平起見,先列出在 BigBanciao板 上看到相關案例,以檢舉文的方式
請板主 j91380000 判定處理 (附件四),檢舉文中的各篇依續列為証明文件
附件(4-1 ~ 4-8)
板主 j91380000 回覆 (附件五),本人依其回覆請教相對於被刪之文有何異同(附件六)
板主 j91380000未針對後續所提問題回覆 (附件七),後續書信往來也不針對附件六所提
具體說明(附件 7-1 ~ 7-4),於是針對本人被刪之文,依板主 j91380000 所提板橋點
一一向 板主j91380000 說明,並申訴請求回復文章 (附件八) ,板主 j91380000 回覆
若使用者不服,可依據PTT申訴程序逕行上訴 (附件九)。
請 群組長 檢視 附圖 ,BigBanciao板 上 相關 Costco (好市多)的文章 並不算少
附圖(BigBanciao目前板主上任日) :
http://ppt.cc/SNvT
附圖(BigBanciao目前板主上任日後還留在板上的Costco文) :
http://ppt.cc/F7XF
舉其中三例 :
#1J9yqCPm (BigBanciao) [ptt.cc] [揪團] 中和Costco (附件十)
#1JdnLDgz (BigBanciao) [ptt.cc] [感謝] 在中和costco撿到我手機的好心人
(附件十一)
#1Jvl3tK2 (BigBanciao) [ptt.cc] [生活] COSTCO 逛逛買東西 (附件十二)
------ 以下為最近事證 --------------------------------------------------
#1Kz42UCq (BigBanciao) [ptt.cc] [徵!] 板橋中和地區管弦樂團招生 (初學可)
(附件十三)
此文地址就是在中和,先前曾發過一次文 板主 j91380000 以無板橋點為由
刪文,後又再貼 板主 j91380000 就沒有再刪,放在板上,表示又認定
此文有 板橋點 不是自相矛盾?
#1KzQtleq (BigBanciao) [ptt.cc] [心情] 小車禍,感謝兩位小姐 (附件十四)
本文事件發生在中和,以 "板橋往中和方向" 為板橋點
試問 Costco 的地理位置又何嘗不是在 "板橋往中和方向" 的路上 ?
#1K-oWrzA (BigBanciao) [ptt.cc] [徵!] 英文口說聊天徵人(附件十五])
此文地址為新莊於 3/8 凌晨張貼
http://ppt.cc/MWNN
至 3/8 下午兩點多還在
http://ppt.cc/rmkf
#1K_4YOTo (BigBanciao) [ptt.cc] [徵!] 敦煌書局新貴賓會員證號 (附件十六)
此文所提 "敦煌書局" 板橋無營業所
http://ppt.cc/42JL
#1K_4R97E (BigBanciao) [ptt.cc] [徵!] 店面短期合作 科技產品推廣 近捷運 謝謝
(附件十七) 非專找板橋在地的店面,這樣也可以放在板橋板上
這些文章都還在 BigBanciao 板上, 要說本人的發文沒有板橋點,
以上文章又如何解釋?
因此本人認為 板主 j91380000 在刪文時並沒有明確的標準,刪文的觀點
有失公平,管理板務應具公平性,不該對人不對事 ,
並希望在BigBanciao板能討論明訂不適用板橋點之標準,以免板主刪文判定淪為
個人自由心證。
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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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nimiga (111.243.177.93), 03/09/2015 01:17:59
推 talk520: 板主名稱有誤,請修正。 03/19 17:07
→ ninimiga: 謝謝小組長提醒,立刻修正 03/19 17:26
※ 編輯: ninimiga (59.115.237.145), 03/19/2015 17:31:29
※ ninimiga: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3/20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