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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註:本條所稱當事人為申訴/檢舉人及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代表遭「受申訴或檢舉之板主」為當事人。 2.(6)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申訴/檢舉【事件】 申訴及檢舉所轉錄之信件或文章皆為同一「事件」所發表於板面上之文章, 故轉錄信件及文章皆受組規及組務板板規 (三之6) 所規範。 ※ 引述《gggping (I SEE U)》之銘言: : (6)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退文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註:本條所稱當事人為申訴/檢舉人及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 請問1. 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 這邊的可發文、推文的是當事人跟板主。 : 板主,指的是該案之板主 : 還是本小組之板主?? 或是該案之板之所有板主? : 請問2. 申訴/檢舉事件 : 這邊指的是[申訴] 或 [檢舉] 這篇文本身不能回、推文 : 還是[申訴]或[檢舉] 及底下之轉錄信件或文章,皆不能回、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7.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7092876.A.A5C.html ※ 編輯: talk520 (36.229.207.87), 03/23/2015 14:47:50
goodman: 這篇你不!嗎? 03/23 16:27
goodman: 還沒!我趕快推:會連檢舉也要限制恐怕就是因為#1L0JJNIH 03/23 16:46
goodman: 說完了 收工 03/23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