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7073 (果然不能跟長很醜的結怨)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台中板板主NKB285水桶失當
時間Mon Apr 6 21:01:09 2015
申訴人:sean7073
被申訴人:NKB285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取消水桶 解除退文並處置
申訴內容:
本人於3/2日於台中板被以板規1.1水桶14天並退文
經溝通後於組務板申訴
4/03組務判決勝訴
但已過72小時 水桶期效早已過去 卻未見申請解除退文
經本人親自查詢
台中板主未消滅本人退文之效力 即又以台中板規2.2.12維持退文效力
然而台中板規2.2.12: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標準
#1Kmstq6N (TaichungBun)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本人文章從標題到內文 皆對無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而規定中 引戰文若為系列文章 則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本人文章以被罷免之前板主ANDY5438之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Kp1CJu2 (TaichungBun) [ptt.cc] [閒聊] 公民 罷免 雞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2660371.A.E0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幣 │
└─────────────────────────────────────┘
為依據來修改
倘若有引戰嫌疑
則該系列之起源文章早該被以2.2.12處分
但直至現在 該文章仍然在台中板之文章列表中
所以本人認為水桶理由牽強
請組務判決並處置 謝謝
以下一併附上NKB285不予溝通之證據
http://imgur.com/8PVXfni
補充一點
該水桶公告文中
-->依照組務判決改為
NKB285 暫停
sean7073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2.2.12
退文不變
本人認為完全未依組務判決執行
請組務好好思考該名板主之行為是否尊重組務板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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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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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an7073 (114.38.254.55), 04/06/2015 22:13:52
推 NKB285: 不好意思忘記使用者前面因為自己個人行為被我放黑名單 04/07 17:00
→ NKB285: 已解除 04/07 17:00
→ sean7073: 個人行為?這是在挑釁嗎? 04/07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