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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為避免濫訴狀況發生,同一檢舉(申訴)人於一個月內至多申訴兩次,     兩次以檢舉(申訴)同一看板為判斷基準,不同看板則不在此限,     若有特殊情況必須檢舉(申訴)第三次(含)以上,需先行申請之。 建議未申請 檢舉(申訴)逾兩次 應增明定罰則 例如:未申請 檢舉(申訴)逾兩次 處一年水桶(累進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44.18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8484125.A.377.html ※ 編輯: seraphimm (198.144.186.151), 04/08/2015 17:14:54
talk520: 目前無訂立罰則規劃,有此狀況發生時,不受理該申訴案。 04/08 17:13
seraphimm: 辛苦了無罰則對惡意閒人來說不痛不癢 04/08 17:34
camry2006: 斷章取義的惡意檢舉 真得很不好 04/08 18:30
lzetn: 建議增加罰則 一則減少業務量 二則警示濫訴 04/09 05:06
redmj110: 2樓發言是否刻意中傷檢舉人? 04/09 10:09
aimify: 老實說,如果想要避免濫訴,叫第一線的板主處理好不就得了 04/09 12:51
aimify: 不就是板主沒有好好認真對待使用者,才讓使用者到這裡申訴 04/09 12:52
aimify: 檢舉?不然誰想花時間花腦袋寫一堆東西申訴檢舉? 04/09 12:52
aimify: 至少在我的經驗上來說,我覺得當我有所問題時,板主並無好 04/09 12:53
aimify: 好處理,導致我必須來到這裡申訴。如果板主好好處理,我又 04/09 12:53
aimify: 何必? 04/09 12:54
aimify: 換句話說,與其想著要怎麼減少濫訴,還不如叫前線的板主 04/09 12:55
aimify: 好好對待與處理使用者之間的問題與案子。動不動就:「不爽 04/09 12:55
aimify: 的話,去申訴吧。」這樣的態度也難怪這裡一堆案子。 04/09 12:55
gggping: 未符合某心中的處理方式 =\= 不好好處理 04/09 13:41
gggping: 板主沒辦法滿足所有人心中的處理方式 04/09 13:41
gggping: 依法行政(板主權力規範)也並無過錯 04/09 13:41
gggping: 使用者如沒那麼多時間閱讀站內法規, 04/09 13:41
gggping: 希望盡量抽空閱讀板主權力規範及使用者條款 04/09 13:41
gggping: 能減少不必要之誤解。君不見高雄板主徵選沒半個人應徵嗎? 04/09 13:41
camry2006: 板主在線 不是應先將板務處理好 再來"開導"他人? 04/09 13:58
camry2006: 另外 為何這也能扯到高雄板主沒人徵選? 04/09 14:03
aimify: 是嗎?當我去信詢問你我哪裡違規,你怎麼回覆我的? 04/09 14:12
aimify: 「如有不服,請向組務申訴,此信為溝通結束之回信。」 04/09 14:13
aimify: 這樣叫做「好好處理」,真讓我長見識了呢…… 04/09 14:13
aimify: 我想這樣不但不叫「好好處理」,還順便展示了板主的傲慢呢 04/09 14:14
aimify: 你這樣的一封信回我,我想,我應該沒有對你有所誤解吧~ 04/09 14:14
camry2006: 樓上 這g板已經有解釋說詞囉 #1K_kFvWw (L_TaiwanPlaz) 04/09 14:47
camry2006: 是讓你早點去申訴 不能說這是傲慢呢 04/09 14:48
gggping: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十六條 04/09 15:05
aimify: 唉呀,啊不就還要叩首並謝主隆恩了嗎~ 04/09 15:06
gggping: 組務板規第三條。 04/09 15:06
aimify: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然後再被板主"!"處理 04/09 15:09
talk520: 關於本文,已接獲幾封檢舉信,且已偏離主題"增罰則"討論 04/09 16:18
talk520: 關於檢舉信會於兩日內處理,本文鎖定。 04/09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