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不服台中板主NKB285站內信警告
時間Sat Apr 11 00:34:47 2015
申訴人:redmj110
被申訴人:NKB285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勿主觀判斷文章內容是否違規,
請詳細說明違規原因及內容,
勿任意找規定條文水桶及劣退板友文章,
克盡板主職責勿濫權。
申訴內容:
現任板主NKB285以本人簽名檔違反站規、板規1.9為由,
將本人文章劣退並水桶30天,
板務通則:
1.9: 違反站規&1.1 1.4 1.5之文章處以退文+水桶3日以上60日以下,累犯加倍。
※ 刪除原因: (已被NKB285刪除) <redmj110>1.9
※ Deleted by: NKB285 (125.224.176.131) 04/04/2015 01:09:12
※ BadPost Reason: 站規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經站內信溝通後,
本人表示該簽名檔僅為一個逗趣夢境之描述,
現任板主NKB285卻以
【與其他板務 組務協商後
判斷 屬於 引起爭端之文章無誤】
給予站內信警告,
雖然現任板主NKB285表示因板規不夠詳盡,
已將劣文及水桶解除,
但本人自認為該簽名檔並無挑釁或製造紛爭之處,
與現任板主NKB285之信件溝通內容,
仍未詳細解釋為何該簽名檔何處有挑釁、製造紛爭,
挑釁他人,他人是誰?
製造紛爭,製造了什麼紛爭?
2次去信皆未給予合理解釋,
故請小組長協助,
現任板主NKB285禁止本人使用該簽名檔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若為無端警告、水桶、退文,
主觀處理板務、濫權,
請小組長予以糾正及適當懲處,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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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37.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8683690.A.315.html
→ NKB285: 處理日期 4/6 4/8 申訴日期 4/11 交由組務判斷 04/11 01:52
→ redmj110: 所以你可以解釋清楚哪裏挑釁跟引起爭端嗎? 04/11 02:00
→ redmj110: 如果無法解釋,請撤回警告,本人不會刪除該簽名檔 04/11 02:02
→ NKB285: 依照組務提醒未將 2.4.5 編修 顧已撤回水桶及內文 04/11 02:08
→ NKB285: 並口頭告知當事人 以編修板規 未來使用將處罰 並無不妥 04/11 02:09
→ redmj110: 意思就是我之後用該簽名檔會被桶? 04/11 02:10
→ redmj110: 說到底你還是沒解釋 04/11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