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mry2006: 請問小組長 此案又要拖15日後再繼續審核?05/13 22:40
四、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 2397 1 5/11 talk520 R: [申訴] 高雄板板主 gggping 判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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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KC3o2P (L_TaiwanPlaz) [ptt.cc] Re: [申訴] 高雄板板主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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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
組務板並無組規規定小組長必需在什麼時限內作出判決
僅在組務板規說明如下:
(9) 小組長對於本組之申訴案件,若當下即能判定(如明顯違規、或板主
明顯失當)將直接判定。
[理由二]
2372 ! 4/29 talk520 □ [公告] camry2006 水桶兩週
被處份者於處分期間內,將因無法發文而喪失其組務申訴及檢舉權利。
若小組長於處份期間要求處份者提出溝通證明,處份者將因無法發文而無法提出
(處份者水桶期間至5/13)
因此小組長在5/11 發文請處份者提出,實則讓處份者能在水桶期滿後仍能發文
立意良善。
[理由三]
→ camry2006: 請問小組長 此案又要拖15日後再繼續審核?05/13 22:40
使用者以酸人之言語,違反組務板規四,請小組長依組規處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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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mry2006: 本人4/14提出申訴 小組4/26才說明標題格式錯誤 05/13 23:36
→ camry2006: 再於5/11提出 缺 溝通信件紀錄 其間隔15日為事實 05/13 23:37
→ camry2006: 本人僅關心該案是否又要拖15日才會審核 05/13 23:38
推 talk520: 未達標準。 05/23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