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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hotanger 被申訴人:iceskycoldly 看板板名:Keelung 申訴訴求:濫用職權將使用者禁言,版規訂定籠統並未詳細註明 違反版規事項,純粹依個人心證喜好判決,所以不服判 決請解除禁言 申訴內容:該版主於基隆版#1LUJjF1z 文章中公告將我水桶14天 理由為在#1LUHyc_N #1LUHWsr7 #1LUG_K1 #1LUGteEK #1LUGWVOl #1LUFnVEF 6篇文章推噓無意義文 依版規 一判我鬧版!但依基隆版規一(詳證據)內容只有提到 (亂版文)三字並無明確規範不能於短時間內於不同文 章中推噓相同文字,且我並沒推噓無意義文字,只是在 反問原PO者感受,就依此將我禁言,與版主申訴後竟然 回答(詳證據)我之前有判例,還有(板規無法針對"所 有"行為都"全部"羅列上去)這句推卸責任的話,本人 想若照版主這樣說的話以後只要他覺得看不開心或不順 眼的文章就可以拿這來當作藉口禁言使用者,個人認為 版規就是版規,沒有灰色地帶,怎麼規定就請版主怎麼判 若有認為版規有不妥的地方請修改並於公告後生效,不 是(你覺得有鬧版)或(版友覺得有鬧版的感覺)就可以 隨意判人禁言,還有不要在事後和我說(板規內的相關的 制定在於避免板上亂板行為的發生,並不會因使用的是 數字或符號圖案,發生地點是文章標題、文章內文還是 推文而有所改變)這種沒有意義的話,既然版規上寫得清 清楚楚只規範(發文)部分,就請依版規執行! 以上請小組長明察!該版主濫用權力實在已超過版主所為 再次請小組能重新調查,還我清白將我解除禁言!非常感謝 稍後立即附上溝通信件及基隆版規相關證據!謝謝 補充:因被使用者禁言無法轉錄基隆版規及判決公告請小組長依文章代碼 代碼查看感謝!判決公告:#1LUJjF1z 基隆版版規:#1JZ0OaFy 6/15補充:#1Jg1EsLO (Keelung)因禁言無法轉貼,該篇公告裡被禁言的理由與我此次類 似 底下就有網友cvas質疑版主濫用職權禁言使用者版規一中並無規範(推文)部份,況且並 非 在同篇文章連續推噓無意義文字,代表該版主禁言標準明顯有爭議,到最後腦羞甚至鎖文 不讓網友繼續表達意見,由此可見版主已明顯讓 基隆版變成一言堂,自己不喜歡的或有爭議的 一律鎖文,或禁言使用者!最後請小組長能明察還我清白!感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0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34035057.A.4DD.html ※ 編輯: hotanger (1.164.202.9), 06/11/2015 23:23:56 ※ 編輯: hotanger (1.164.202.9), 06/11/2015 23:25:39 ※ 編輯: hotanger (1.164.202.9), 06/11/2015 23:27:18 ※ 編輯: hotanger (1.164.202.9), 06/11/2015 23:39:39 ※ 編輯: hotanger (1.164.202.9), 06/11/2015 23:47:15 ※ 編輯: hotanger (223.137.223.174), 06/12/2015 13:37:26 ※ 編輯: hotanger (220.137.6.252), 06/15/2015 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