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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L7H8JOZ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TaiwanPlaza(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7968531.A.623.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4/02 talk520 □ [公告] TaiwanPlaza(台灣遊園地)組規 08/02 (3)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對於使用者之疑問須至少回信一次, 以下項目,板主應於收到組務通知信件日起,三日內進行溝通:     1.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使用者提出申訴/檢舉。 五、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公告或不執行組務判決,      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口頭警告。(口頭警告不累計) 2>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含失職警告) #1NmFe4ZL (L_TaiwanPlaz)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訴] LinKou版版主未依板規處裡 時間 Sat Aug 27 10:25:05 2016 ───────────────────────────────────────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3)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對於使用者之疑問須至少回信一次, 以下項目,板主應於收到組務通知信件日起,三日內進行溝通:     1.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使用者提出申訴/檢舉。 請板主 complains 於三日內進行溝通說明, 本文同時轉寄予板主 complai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72264708.A.8D5.html
t77133562003: 截至推文時間已逾72小時 complains依然沒有來信溝通08/31 04:31
組規3-3規定,板主應於收到組務通知信件日起,三日內進行溝通, 然使用者 t77133562003 推文提出板主仍未來信。 依據組規 5-1 板主違反本組規定, 板主未於組務通知信件起三日內進行溝通 (組規3-3) (截日今日仍未進行溝通) 給予警告一次。 併宣告,請板主 complains 於本公告發布日起三日內,依據本組組規3-3, 於組務通知信件(本公告),三日內進行與使用者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1.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73226751.A.A3C.html
talk520: 已轉寄板主 complains 09/07 13:39
※ 編輯: talk520 (1.164.11.164), 09/07/2016 13: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