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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TA2016010 【裁判日期】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裁判案由】09/07 [申訴] 不服 Shu-Lin版主 macoco7476 水桶之判決 #1Np_xZKF (L_TaiwanPlaz) 使用者 k99t 不服板主的水桶處分,申訴 Shu-Lin 板主 macoco7476,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使用者 k99t 水桶處分撤銷。 板主 macoco7476 記予口頭警告一次。 -------------------------------------- 說 明 [哈啦] 樹林老夫子牛排跟新莊怎麼差這麼多? [反推] 去逛了超棒的大安花園夜市.........各位 [反推] 不推薦樹林的眼鏡 某間眼鏡行 不喜歡 [哈啦] 樹林某家麵線的服務態度 品質問題?? 一、[版規] 樹林版版規 (持續修正版) #1LEcKuu2 (Shu-Lin) 《4》禁止重複性文章。 → 違反板規《1》~《6》,直接砍文,不予劣文,不協助退回文章 → 罰則: 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 (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或衝文章數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 ( 有爭議文章則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 二、組務檢視板規修編紀錄: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版規] 樹林版版規 (持續修正版)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10/08/2016 17:57:31 Sat 版本: #000000014 時間: 08/24/2016 21:26:29 Wed 版本: #000000013 時間: 08/24/2016 21:25:47 Wed 版本: #000000012 時間: 08/24/2016 21:25:24 Wed 版本: #000000011 時間: 08/24/2016 21:25:05 Wed 版本: #000000010 時間: 08/24/2016 21:24:43 Wed 版本: #000000009 時間: 08/24/2016 21:24:23 Wed 版本: #000000008 時間: 08/24/2016 21:24:09 Wed 版本: #000000007 時間: 08/24/2016 21:23:47 Wed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4/29/2015 23:38:16 Wed      及檢視使用者 k99t,發文日期: 2016/08/20 [哈啦] 樹林老夫子牛排跟新莊怎麼差這麼多? 2016/08/21 [反推] 去逛了超棒的大安花園夜市.........各位 2016/08/22 [反推] 不推薦樹林的眼鏡 某間眼鏡行 不喜歡 2016/08/23 [哈啦] 樹林某家麵線的服務態度 品質問題?? 使用者適用板規項目應為: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4/29/2015 23:38:16 Wed 其板規原為:    《1》禁注音文、一行文、火星文、錯字連篇文,發表文章請滿三行或滿20字。 《2》明顯與本板無關或文不對題之文章。 《3》禁止過短或無意義的文章。(板工視文章內容自由心證) 《4》禁止重複性文章。(請善用精華區 和 / 搜尋相關主題的文章) → 違反《1》~《5》條款,直接砍文,不予劣文,不協助退回文章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5》禁筆戰、過於政治、謾罵、蓄意人身攻擊、粗口文(髒話,包含諧音)。 → 違反此條款,第一次警告後砍文 (推文則直接警告) 二次違規劣文 + 水桶 (以上違規事項可以累加,兩條以上直接以第二次違規處分) 《6》禁止將他板事務,以及私人事務、私人恩怨帶到版上。 《7》禁止手動置底 《8》禁止回覆[公告]文,可推文。 《9》禁止徵求非合法著作權相關物品;禁止徵求車票票根、發票、收據等相關報帳 《10》禁止多次無意義文。例:張爸文、廣告文。 《11》[駕訓班]相關文章比照買賣文po文規定處理 p.4  故應以使用者發表當時之板規為主,     依據當時板規, ●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4/29/2015 23:38:16 Wed     《4》禁止重複性文章。(請善用精華區 和 / 搜尋相關主題的文章) → 違反《1》~《5》條款,直接砍文,不予劣文,不協助退回文章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搜尋樹林看板精華區及看板僅     [反推] 去逛了超棒的大安花園夜市.........各位... 「大安花園夜市」有相關討論,使用者 k99t 其他發文並未     與精華區及看板有重複性,     故除重複性文章以砍文處置外,其他未違反板規之部分,     不應給予處分。      使用者 k99t 僅一篇重複性文章亦不應視為洗板。 三、依據 [公告] 劣文新規範 #13eKiG_T (SYSOP)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 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故板主應詳細訂定洗板之條件,如X篇以上(明確數量),視為洗板,     不得籠統以「嫌疑」逕自給予使用者劣文處分。   四、Shu-Lin板板主 macoco7476 以修改板規方式,將原合於板規之文章內容,     修改板規後使使用者違反新編修之板規,並溯及既往且予以水桶處分,     有違信賴保護及程序明顯失當。 五、申訴的目的在於使用者向板主群反映,經板主判定,使用者仍不服再行上訴。 故使用者 k99t 所提出 Shu-Lin 有違規情事的文章或推文, 應寄信向板主檢舉,若板主並未受理,則亦應提出相關事證,     始符合組務程序,恕組務無法直接受理。           六、綜上所述,使用者 k99t 原水桶處分撤銷,     Shu-Lin板板主 macoco7476 口頭警告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58.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78583746.A.853.html ※ 編輯: talk520 (111.248.158.231), 11/08/2016 13: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