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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gggping 被檢舉人:ceca 檢舉訴求:違反組規三、(1) 檢舉內容:未溝通 文章代碼(AID): #1P2ALGOB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說明#1OG1f_DX)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 其連署連結為自創連署,違反板規明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04.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93778562.A.0C0.html
ceca: 最好公眾議題連署是私人連署 05/03 10:44
ceca: 版上明明有別的連署,我公眾事務連署違反版規,這真好笑 05/03 10:47
ceca: 意識形態操弄那麼明顯,我看我發起罷免都合理 05/03 10:53
ceca: 另外,我相信有版友替我溝通過了 05/03 10:54
ceca: 反正你把我水桶,燈下就有人罷免你,等著看吧 05/03 10:59
ceca: 自己看看,這邊申訴你的有多少 05/03 10:59
http://i.imgur.com/aSCKPbK.png 證據在此,我也不用多作說明,你已違反組規 end ※ 編輯: gggping (59.127.204.163), 05/03/2017 11:00:33
ceca: 自己好好想一想,你用5-2判,你等著看吧 05/03 12:06
ceca: 看看廣大的版眾怎樣認定這個5-2和你的判決 05/03 12:06
ceca: 我看你身為版主,自己都不懂5-2規定 05/03 12:09
ceca: 你還是不適任下臺好了 05/03 12:10
ceca: 對喔,你裂退都沒公告 05/03 12:41
ceca: 害我們昨天還在尋找文章代碼是多少 05/03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