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cadascry (惡意)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不服Kaohsiung版版主jerry11006退文判決
時間Mon Feb 19 22:16:09 2018
申訴人:cicadascry
被申訴人:jerry11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解除退文、並且重新制定相關版規
申訴內容:版主退文之判定標準不一
本人於2/8在高雄版贈送拐杖一對
於今日被版主jerry11006退文水桶
理由為1-4
我所不服的部份是
既然我刊登的贈送物品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如果我所贈送的拐杖屬於醫療器材不得刊登的話)
https://tw.bid.yahoo.com/help/new_auc/policy/item/index.html
那版上一大堆寵物貓狗等「活體動物」送養文,又該如何判定?
難道是上述禁止與限制物品清單僅供參考,一切由版主自由心證嗎?不是吧!
還是說上述清單在某些狀況之下允許例外,那相關規定又在哪裡?
總歸一句話,既然贈送「活體動物」寵物貓狗是可以的
那為什麼贈送「醫療器材」拐杖,就會被退文?
由此可知,此申訴內容
明顯為版主判決不當與版規不夠充分
懇請明察之
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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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01.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19049773.A.514.html
※ 編輯: cicadascry (42.77.101.111), 02/19/2018 22:30:16
※ 編輯: cicadascry (42.77.101.111), 02/19/2018 22:53:52
推 lianpig5566: 要有溝通紀錄哦 02/20 02:51
→ cicadascry: 謝謝樓上提醒 已補上 02/21 00:52
推 GeminiMan: 相關證據均需原文轉錄,轉錄後並不得編輯文章。 02/21 10:31
→ GeminiMan: 另本案於寄信給板主一小時後即上訴,請先與板主溝通。 02/21 10:32
→ cicadascry: 抱歉沒注意到這項規定,那請問已經編輯過的該怎麼辦? 02/22 01:08
→ cicadascry: 要刪掉文章再發一次嗎?謝謝 02/22 01:08
推 GeminiMan: 使用者 cicadascry 未補件,已自消退文紀錄。 05/04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