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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請補上 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 引述《Ceramic (o.O)》之銘言: : 申訴人:Ceramic : 被申訴人:iceskycoldly : 看板板名:Keelung : 申訴訴求:板主解除對本id水桶21天之作為,並檢討基隆板板主失職 : 申訴內容: : 基隆板板主對本id之水桶作為起因於基隆板第37512、37513及37515篇之發文涉及基隆板 : 板規1"多次手動置底"之規定。板主認為三篇便涉及手動置底,但本人自由心證並無此 : 故意之作為,且板規中也未明確對"手動置底"的定義進行明確說明。板主之作為,難道 : 可屬自由心證? : 基隆板板主在事後溝通信件中寫到: : "另外有關手動置底部分,文章內容的補足,或是想把相關想法講清楚,可利用編輯文章 : 來處理(或是底下推文),三篇互有相關性的內容可於同篇文章內討論即可,實在沒有因需 : 補充就新開文章的必要性,此舉已屬手動置底,自然以違反板規1水桶處理"。 : 但這些都是板主事前未在板規中詳細規範的,而原板規一句"禁止...手動置底"實屬含混" : 無法讓使用者有依循標準。 : 本人於基隆板發表第37512等三篇之原因,已於首篇內文說明, : 乃針對該板使用者LinFeiFun長期以來的噓文及引戰行為,而板主的管理作為非常有限。 : 本人第一次去信反映問題,板主回覆無處理必要;之後本人因類似事件再度去信板主, : 板主竟然沒有回覆,遑論處理。 : LinFeiFun此id的行為在基隆板造成許多板友困擾,但板主竟然以板規2之2.1條處理 : 他於本人的幾封溝通信件中說道: : "你好,包括引戰或是涉及人身攻擊等,適用於板規2,由被針對之使用者檢舉制,目前 : 尚無相關被針對之使用者來信檢舉。" : 本人提出疑義,說道:"按照你的說法,若一篇文章被惡意引戰到天荒地老,只要當事人 : 不檢舉,你就當作沒事?基隆板可以這樣嗎?你有沒有考慮到閱讀者也不想看到無意義 : 的引戰,而是希望從推文中看到一些更有意義的文字?" : 基隆板板主回覆:"因為若該被針對的使用者都認為是無所謂或是無傷大雅的事情,非被 : 針對的使用者又何必自己對號入座?亦無板規需立即處理之必要性" : 本人再提到:"請問: 當事人不檢舉可以等於當事人覺得無所謂、無傷大雅的邏輯是什麼? : 如果使用者不對號入座,為什麼有些人被引戰了便出現情緒性發言?請你解釋。" : 本人再度回覆: : 你自己好好看看你的37516篇 : 噓 bibimiffy: 請問版主,你認為在推文下面按噓但推文打好可愛這種推 02/25 03:03 : → bibimiffy: 文想表達的立場是什麼?是正面的立場還是反面的立場? 02/25 03:03 : → bibimiffy: 某人在第37449篇的推文搞得我好亂啊!這種推文到底是 02/25 03:05 : → bibimiffy: 稱讚還是反諷? 02/25 03:05 : → Annie0425: 雖然噓文很礙眼+1我也只是發個交易文被在下面留言‘’ 02/25 01:24 : → Annie0425: 女生的玩具‘’也是蠻尷尬的,又必要這樣嗎...不用這 02/25 01:24 : → Annie0425: 樣刷存在感吧... 02/25 01:24 : 沒有人向你反映檢舉,不代表當事人認為無所謂,覺得無傷大雅。如果按照你的邏輯, : 為什麼有板友會出現這樣的陳述呢?請你好好回覆我為什麼? : 如果沒有我這幾篇,你可能還在睡夢中,覺得天下太平。 : 本人認為基隆板板主在處理LinFeiFun的行為上,和本人這三篇發文的處理上,明顯出現 : 邏輯問題。不光是本人認為,基隆板上第37516篇也有許多板友認為處理非常有問題,茲 : 摘錄如下(當然推文中也有認為贊同的,就不列了): : → tengobo: 板主因為一直沒好好處理這問題才造成這次水桶,這次水桶 02/25 00:48 : → tengobo: 將製造更多這樣的人。我建議版主以後留箭頭就好 02/25 00:48 : → ixlxi: 對版主的處理方式覺得失望。發文無故被噓只會讓人不想繼續 02/25 01:03 : → ixlxi: 在基隆版PO文,不覺得這是件好事。 02/25 01:03 : 噓 ilutc: 別板我都不敢亂噓 基隆板總算可以大噓特噓了 02/25 01:05 : 推 jerrysu74: 廢飯除了噓文外,還言之無物,無意義推文、引戰 02/25 01:07 : → jerrysu74: 拜託,這在別的地方版早就被處理掉了,這麼簡單的問題. 02/25 01:08 : 推 jerrysu74: 你都處理不好,氣到我都想選版主了! 02/25 01:10 : → fansue: 有原告被打成被告的即視感.... 02/25 01:22 : → Annie0425: 雖然噓文很礙眼+1我也只是發個交易文被在下面留言‘’ 02/25 01:24 : → Annie0425: 女生的玩具‘’也是蠻尷尬的,又必要這樣嗎...不用這 02/25 01:24 : → Annie0425: 樣刷存在感吧... 02/25 01:24 : 噓 kugga: 能罷免你我一定投你 02/25 01:30 : → tengobo: 規定是人訂的,他之所以不違規是因為管理者願意讓他繼續 02/25 01:48 : → tengobo: 在符合規定範圍。也因此只能選擇容忍,但不代表沒意見。 02/25 01:48 : → tengobo: 被水桶的人只是受不了帶頭發出不滿聲音罷了。 02/25 01:48 : 噓 bibimiffy: 亂版的不處理居然要討論關閉噓文,這邏輯頗ㄏ...... 02/25 02:57 : 噓 bibimiffy: 請問版主,你認為在推文下面按噓但推文打好可愛這種推 02/25 03:03 : → bibimiffy: 文想表達的立場是什麼?是正面的立場還是反面的立場? 02/25 03:03 : → yameide: 補習那篇我覺得他有引戰 02/25 04:16 : → yameide: 不過我都無視他的推文,不喜歡加入黑名單就好了 02/25 04:16 : → yameide: 幹嘛要關閉推噓文 02/25 04:17 : 基本上,不只我認為基隆板板主的作為是有問題的,連帶這個水桶21天的決定, : 在處理LinFeiFun長期的鬧板問題上,非常有討論的空間。故在此訴請組務仲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65.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20491547.A.C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