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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960501 被申訴人:jerry11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取消退文處分 申訴內容: 本人於西元2018年5月31日於高雄版發布了文章, 「[問題] 檢舉用的可拍照眼鏡?」 (附於證據一) 於西元2018年6月1日遭到 jerry11006 版主以違反板規6-1為由退回文章, 且於退回文章後並沒有以公告文章之形式說明退文理由, 在此附上高雄板板規6-1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經私信溝通後,jerry11006版主是以以下幾點作出違反板規6-1的判斷(附於證據三): 1.通篇文章除了與高雄版版友問安外,並無顯著與高雄有關之高雄點。 2.文末之 「 如果內容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還請來信告知 我會盡快修該內容 或是刪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規的 」 卻被jerry11006版主解讀為我是蓄意違反板規, 還需要版主來信才願意改正或刪除。 個人主張: 1.相信常居於高雄的人, 應該都能理解高雄街道上有大量違規停車的狀況, 文章通篇詢問安全拍照檢舉之工具以及手法, 且發布於高雄版版面上, 常人應能理解為正在討論高雄之違規檢舉相關事項, 不會做出內容與高雄無關之判斷。 2.jerry11006版主判斷文末之 「 如果內容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還請來信告知 我會盡快修該內容 或是刪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規的 」 有主觀上違反板規的故意, 然而類似的句子大量的出現於PTT之上, 意思也應該正確解讀為: 「對文章內容並不清楚是否違反板規,願意在提醒後以最快速度做出正確的改正」 3.經與jerry11006版主溝通(附於證據二、四)後經過三日之時間未回應(附於證據四) 故在此做出申訴。 如果任何缺少需補件或改正之部分,還望來信告知,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8.24.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28270757.A.6FA.html
deathsong: 唉 離上次宣判又隔一個月了... 06/06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