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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事板主於申訴前即已解除水桶處分,本案不予受理。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申訴人:wild2012 : 被申訴人:RLIM : 看板板名:ChungLi : 申訴訴求:退回水桶 : 申訴內容: : #1SFDpfuL (ChungLi) [公告] 版規4.2違規公告 : (4.2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 要求板主解釋"不雅"的定義,未果 : 再以教育部國語辭典對"不雅"的例句中,以人名比喻"不雅" : 卻說我引戰 : 難道比喻也是一種引戰了嗎? : 還擅自聯結不同ID的上下推文,僅憑憶測就認為我語氣不佳 : 黑底白字也有表情語氣? : 所以本人不服判決,請取消水桶,謝謝 : PS:我與他溝通了十天,今天才看到原來他主動請辭啦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4.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48731547.A.0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