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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may820806 被申訴人:bencheming 看板板名:BigBanciao 申訴訴求:撤回水桶 申訴內容: 板橋版發買賣文的規則是 需發文超過10篇(某些分類排除)、發表過自介文、僅有週五能發 我符合超過10篇的資格、發表過自介文,並在某個週五發表了買賣文 然後我就被水桶了 後來才發現版主有在我自介文底下說「請充實想說的話之後來信補m唷」 我就開始覺得不對了 1.板規並無規定自介文中「想說的話」所規定的字數 2.板規中並無自介文需被版主M後才算自介文的規定 我翻了板規尋找與自介文M文相關的條文 只看到『版主M文後,收錄至精華區』 (當時是這樣寫的,經過我的抗議後已修改為『M文“認可”後』) 可能我的頭腦比較簡單,認為發文就是發了 然後M過之後會收到精華區,並沒有版主認可的問題 怎麼不說清楚自介文收錄到精華區之後,才能發表買賣文呢? 以字面上來說,有「發表」即可 我看板規發文,但版主照自己的意思審核 於是我就被水桶了 我發自介文和買賣都詳閱過板規 已和版主溝通過,請替我伸張正義 不要求罷免,只願還我清白與希望其他版友不會因為版主個人的規定而被罰 稍後附上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18.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67957859.A.E4B.html ※ 編輯: may820806 (39.8.190.60 臺灣), 09/09/2019 0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