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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nicetree 被檢舉人:staff23 檢舉訴求:被檢舉人非案件當事人,未獲得組長同意即發文 檢舉內容: 被檢舉人於 6/18 18:07 發表文章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請] 針對高雄版不當水桶申訴案申請版友作證 時間 Thu Jun 18 18:07:15 2020 當時組長尚未核可作證發言 組長是 6/18 23:16 方才同意發言 #1UwpI2gT (L_TaiwanPlaz)
lianpig5566: 可06/18 23:16
違反組規 三、申訴流程 (6)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退文或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註:本條所稱當事人為申訴/檢舉人及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請組長喝止此類違規行為,謝謝! 註:本項檢舉為檢舉他人,於組務板違規行為, 或檢舉板主違反組務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0.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92749077.A.D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