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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ck901372 未經組務同意,即至申訴相關文章下推文, 且推文內容明顯有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故依本組組務板規從重判水桶30天作為處分。 ┌─────────────────────────────────────┐ │ 文章代碼(AID): #1U-BADIx (L_TaiwanPlaz) [ptt.cc] Re: [申訴] Kaohsiung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93356941.A.4B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15 Ptt幣 │ └─────────────────────────────────────┘ > 4617 4 6/28 simonjen R: [申訴] Kaohsiung 板板主 simonjen 板務處理不公
ck901372: 你假借自由民主名義扼殺自由,跟共產黨有什麼兩樣,連當06/29 23:46
ck901372: 台灣人都不配 06/29 23:46
ck901372: 你需不需要對民主世界的人到歉,把高雄版弄成一言堂06/30 14:20
ck901372: 版規有比自由人權民主更重要嗎? 請你尊重台灣真正的價值06/30 21:39
ck901372: 再來我哪一條違反版規,主題都是在討論高雄版主閣下政治 06/30 21:42 ck901372: 立場偏頗不適合擔任版主 06/30 21:42 四、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6)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退文或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註:本條所稱當事人為申訴/檢舉人及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
XYZdragon:這教官的墓上的草都長得跟你妹一樣高了03/21 19:31
g2773251: 教官 上 你03/21 19:56
chiga: 教官 長 高了03/21 19:57
gsxgsxtt: 教官 草 你妹03/21 19:59
g2773251: 教官 長得跟你妹一樣03/21 2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40.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93531332.A.397.html ※ 編輯: lianpig5566 (110.28.40.152 臺灣), 06/30/2020 23: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