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pie (小星)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Kaohsiung 板板主 simonjen 板務處理不公
時間Fri Jul 3 13:45:02 2020
覺得上面提供的資料已經足以判斷這個事件的了,
所以有點猶豫該不該再回應。
可是不知道不再回應會不會被認為接受了這個說法?
一、會提出這樣申訴就是在板務討論的過程中覺得標準不一。
1.第一次的計量方式罷捷的內容只有 6/08 ~ 6/11 就只有那幾篇。罷韓
的過程很長 01/20 開始領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冊格式,為什麼比較值的
取樣是 2/17 ~ 4/13 ?可是沒關係,這個例子被中止了。
2. 改以單日為計量標準 12/21, 06/10 但是不要忘記了同樣做為比較值
的日子前者是有特定閒聊區。
[11] 文章代碼(AID):
#1Uy_BvuM (L_TaiwanPlaz)
[12] 文章代碼(AID):
#1Uy_CKJ_ (L_TaiwanPlaz)
3. 這個計量方法就是讓我覺得一定得提出申訴的原因,前面還可以解釋
說「
統計的計量標準隨著計量方式的不同會承現不同的效果」可是這
個取樣方式完全匪夷所思。
依這個計算方式這頁面的比例是多少? 30%?
https://i.imgur.com/XzX6ghN.png
微調,所以這三頁的比例是 20%, 20%, 10% ?
https://i.imgur.com/28my7mH.png
https://i.imgur.com/tnBhAJc.png
https://i.imgur.com/Ly05jEz.png
[10] 文章代碼(AID):
#1Uy_Ane7 (L_TaiwanPlaz)
回到本次主題,依 simonjen 板主列的內容一頁一頁翻
這樣是 15%, 30%, 10%
https://i.imgur.com/wlclkMK.png
https://i.imgur.com/8KVtgIp.png
https://i.imgur.com/cc0adWk.png
[10] 文章代碼(AID):
#1Uy_Ane7 (L_TaiwanPlaz)
節錄這篇文章中的一段話:
「我當時看到的畫面 20 行一面,所以最多的時候 6/20,
我發公告之前一面 4/20 我想這才是最真實的狀況,
所以最高是佔 30%,我發公告前是佔 20%」
這是 30%, 20% 的算法,計量方式產生的效果果真完全呈現了。
https://i.imgur.com/8KVtgIp.png
https://i.imgur.com/6vUtOmI.png
#其中有 2篇是被前後兩頁重覆計算的
二、「
最後為什麼我還不開放討論」,這不是不開放討論而是在既有的
板規中縮限使用者的討論範圍,所以提出的理由必須更明確、更具體、
更有說服力。
1.我也沒資格參與罷捷。可是之前沒資格參與罷韓的人卻關心此事表達
意見的人也多的是。團體有他們自己的步調以他們的進度來限制其他
使用者不可以討論更是奇怪。
2.「
事實上多數的狀況板友都在新聞文底下討論並沒有多發文的需求。」
如果這個事實成立,這份被申訴的文章應該不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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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7.162.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93755106.A.C5B.html
※ 編輯: Jiapie (219.87.162.226 臺灣), 07/03/2020 13:53:07
→ simonjen: 沒人跟我檢舉你舉裡的那一個部分文章比例過高 07/03 14:09
→ simonjen: 所以沒處理~ 07/03 14:09
沒有想要檢舉只是拿這個例子來說明這個計算方式的浮動性有多大。
→ simonjen: 另外~關於您提到的2."發文需求這件事情"的解釋部分 07/03 14:13
→ simonjen: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您似乎就是不屬於有發文需求的人 07/03 14:13
→ simonjen: 而這份申訴正也是您自己提出來的~所以這是不是前後矛盾 07/03 14:14
→ simonjen: "沒有參與罷韓、罷捷的相關討論" 07/03 14:16
→ simonjen: 所以您這樣的論述是前後矛盾的 07/03 14:16
我的確沒有參與兩者的討論,但是看過了而且參與後者的板務討論。
那些板務討論的內容就是提出這份申訴的原因,以上。
※ 編輯: Jiapie (219.87.162.226 臺灣), 07/03/2020 15:57:18